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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手枪连续作案牵出9年前渎职丢枪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4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继英 通讯员罗勇 王谨) 10年前发生了一起警察丢失枪支的案件,在以后的几年里,陆续引发了几起惊天血案。近日,陕西省周至县检察院查办了这起涉嫌重大渎职犯罪的案件,周至县公安局一名民警于7月25日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一篇报道,引起检察长的重视

  2005年12月30日,陕西省周至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继锋处理完手头紧急事务后,习惯性地翻开了当日的报纸。突然,当地媒体一篇题为《9年前周至被盗枪重出山西酿血案》的报道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篇消息报道了2005年12月27日中午发生在山西省平陆县煤矿的一起枪杀案,行凶者手持“六四式”手枪将一煤矿管理人员王晓峰打死。作案人樊华强在平陆县公安局刑警追捕时持枪自杀身亡。公安机关当场缴获凶手的“六四式”手枪一支,枪号为17002936。经过深入调查,公安机关进一步发现这把枪竟与9年前一起案件有关。

  经查,1996年12月12日晚,山西人许志顺伙同李杰携带手枪逃窜至山西省运城市夏县,被公安人员盘查时,两名犯罪嫌疑人抗拒民警检查,突然分别拔出藏在身上的手枪,向民警射击。四名公安民警当场牺牲。翌日凌晨,两名犯罪嫌疑人逃至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三门峡黄河大桥时再次抗拒民警检查,开枪将民警李彦峰打成重伤。枪战中,许志顺被当场击毙,李杰逃脱。1996年12月17日,在李杰的岳父家中,山西警方查获一支枪号为19023426的“六四式”手枪。1997年2月14日,李杰再次作案落网后被判处死刑并被执行枪决。但是罪犯使用的另一支手枪却一直没有下落。

  直到2005年12月27日樊华强案发,经技术鉴定,樊华强使用的枪号为17002936的“六四式”手枪与9年前枪杀四名夏县警察所用手枪相一致。

  快速立案,查处事件背后的渎职行为

  报道中指出,经当地公安机关查证:枪号为“17002936”和 “19023426”的两支“六四式”手枪均于10年前在陕西省周至县公安局丢失。那么,枪到底是怎么丢的?丢枪事件发生后,谁又承担了什么样的责任?张继锋当即在报纸上写下了一系列疑问。很快,周至县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由副检察长程国强任组长,严查周至县公安局丢失枪支背后可能涉嫌的渎职犯罪。

  专案组先后调取了被盗枪支在山西造成系列死亡和重伤严重后果的有关材料及鉴定,并找多名证人取证。随着调查范围的逐步缩小,该县公安局户政科民警张某最终进入检察院办案人员的视野。

  经谈话取证,该院查出如下事实:1996年10月24日晚,周至县公安局户政科副科长张某在该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户政科值班,晚上12点左右,张某关好门窗后到该办公楼三楼其宿舍休息,户政科在无人值班的情况下发生被盗,经现场勘查,发现丢失现金5000元,手枪三支,分别是枪号为1517257的“七七式”手枪一支,枪号为17002936和19023426的“六四式”手枪两支,子弹20余发。公安机关很快成立了“10·25”枪支丢失案件专案组。寻枪工作因查无结果而被暂时搁置。随即便陆续发生了四名公安民警被枪杀、一名民警重伤的系列重大案件。并且,丢失的“七七式”手枪至今仍下落不明。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身为周至县公安局民警、户政科副科长,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没有尽到值班人员应尽的责任,致使户政科枪支被盗,造成六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7月25日,周至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张某决定逮捕。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查证之中。

   作者 张继英 罗勇 王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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