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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横向协作立法 能否一法通三省受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3:37 新京报
东北三省横向协作立法能否一法通三省受关注

  东北三省政府立法工作协调座谈会现场。三省尝试横向协作立法,用于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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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各类大型社会事件的频频发生,使得区域间的法制协调备受关注。东北三省在此之际,率先打破政府立法隔阂,尝试横向间的协作立法,用以消弭区域间冲突,同时节省各自的立法资源。

  虽然外界认为东三省有建立法律独立王国之嫌,但是吉林省法制办立法处长张满良予以否认。他认为此举会更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

  □本报记者 钱昊平 辽宁报道

  黑龙江《行政许可监督条例》(讨论稿)已于近日完成,并已提供给了辽宁和吉林,以便听取意见与相互借鉴。这款“条例”是《东北三省政府立法协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中所签订的9个合作项目之一。有专家表示,该条例的完成标志着东三省政府间协作立法已进入实质阶段。

  “政府立法的不一致,就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现象。”张满良是吉林省法制办立法处处长。而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法制办制定的《框架协议》就是希望避免区域间的立法冲突。

  “另一个好处是,可以共享政府间的立法资源。”所以张满良解释说,这样的协作并不像外界所认为的,改变了政府的立法权限,而只是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信息分享。

  就像张满良所说,“这一切都是在探索。”而在这探索的背后是有着诸多的现实原因。

  3406辆车“外逃”

  由于政府立法的不一致使得各地区出现高低不同的养路费标准,导致吉林、辽宁大批车辆落户黑龙江

  张满良对政府间立法不一致而产生的后果感触很深。这两年,吉林省“外逃”车辆严重,造成车辆养路费大量流失。“这就是各地立法不一致造成的。”

  一份调查显示,吉林全省货车(包括小型货车在内)数量大约在16万辆~18万辆。自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底,吉林省转往外省的5吨以上大型货车3406辆,大部分转往内蒙古和黑龙江地区,年损失各种税费合计11568.6万元。

  “主要是因为各地制定的运输车辆收费不同而造成的。”张满良说,有些车辆在收费低的地方落籍,却在另一个省份长期运营。

  虽然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制定的养路费收费标准基本接近。但除了它们三个省级地方立法主体外,还有沈阳、长春、哈尔滨、大连、齐齐哈尔等9个地市级立法主体。它们各自都会定出不同的收费标准。

  齐齐哈尔所制定的收费标准是,养路费全年只需包缴9个月。而且齐齐哈尔的甘南和五大连池农垦部门对于每吨载重所征收的养路费标准,是按135元/月来执行,但吉林的标准是190元。

  同时,黑龙江省专业运输企业还在享受按费率征收的优惠缴费政策,转籍到黑龙江省一农场下设的运输公司的货车都是15吨位以上的大吨位货车,但都按照9吨位货车的费用进行收取。

  于是,从2004年年底到2005年1月,长春本地车辆转籍到黑龙江地区的车辆就有152辆,当时还有近千辆车准备转籍。

  辽宁省在车辆管理上,也表现出了和吉林省相同的命运。目前,辽宁省的外挂车辆约7000辆,去向也主要集中在黑龙江和内蒙古两省区。

  “在东北,类似的事情还很多,比如禽类屠宰收费也没有统一标准。”张满良说,通过立法协调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

  立法“半紧密”握手

  东北三省首次确定9个立法项目,进行半紧密式的协作立法,其他合作类型今后将进一步探索

  2006年1月14日到15日,由辽宁省法制办牵头,三省法制办在沈阳召开了东北三省政府立法工作协作座谈会,这是三省法制办领导召开的第一个联席会议。会议就东北三省区域立法协作与交流进行了研讨。

  这次会议上,三省确定近期在鼓励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诚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国家机构和编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5个方面开展立法协作,并具体到2006年的9个立法协作项目,分工为:黑龙江完成《行政许可监督条例》和《国家机关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论证《公民医疗权益保障条例》;吉林完成《行政决策实施办法》、《鼓励、扶持非公有制经济若干规定》、论证《促进就业条例》;辽宁省完成《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论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

  “会上没有分歧的地方,几乎每个观点都达成了一致。”张满良说,辽宁省法制办草拟了《东北三省政府立法协作框架协议》,今年五一前通报给吉林、黑龙江两省征求修改意见。吉林省法制办都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按照框架协议,东北三省政府的立法协作将采取三种方式:对于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重点立法项目,三省将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于共性的立法项目,由一省牵头组织起草,其他两省予以配合;对于三省有共识的其他项目,由各省独立立法,而结果三省共享———这被分别概括为紧密型、半紧密型和分散型的协作。

  “而今年的9个项目都属于半紧密型协作。”张满良说,其他两个合作类型今后将进一步探索。

  三省在进入协作立法之后,彼此的沟通比以前要频密了。张满良说,三省之间的日常沟通是以发送通报的形式进行。每年年底将召开一次三省法制办主任联席会议,轮流主办,研究确定立法协作项目和论证项目,协调立法区域协作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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