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400万元特大集资诈骗案今日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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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3:50 西部商报 | |||||||||
沈涛集资诈骗案 今日宣判! 本报记者 赵利芳 为您报道 今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震惊全国的甘肃兰州特大系列集资诈骗案之“沈涛集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曾骗取800多股民信任吸收股金高达1400余万元的沈涛和同伙7人将同堂听判。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5月,沈涛、腾巍、张东红、李建国(在逃)等人商议后,由沈涛、李建国等出资,张东红提供场地、电脑及办公设备,成立立祥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立祥公司)。沈涛为公司法人代表,李建国、腾巍、张东红为公司副总经理,刘辛明(已判刑)为公司总经理。 立祥公司自1998年7月17日起,由沈涛女友孙敏在该公司具体负责计算机机房工作并负责培训张德辉、王凯等操作员进行股票模拟操作。 该公司对外宣称是成都湘财证券的远程大户室,采取发展、培训经纪人,并以高比例融资、每人配备一台电脑为诱饵,在客户只需提供身份证、保证金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股票交易合作投资协议书。 然后利用沪、深两地即时行情,前期向四川恒盛证券咨询有限公司,后期向由沈涛操纵的深圳置银信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虚假报单,骗取客户保证金。以类似上述手法,诱骗股民,涉案金额达千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