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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业厅原厅长受贿案开审 称卖水果挣钱不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2:56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他29岁就做了县领导,并发誓要做一个好官;他写得一手好字,书法曾被收入《盛世兴林》一书;他爱好文学,在大小期刊杂志上发表了众多作品,并在当县委书记的时候,写了长篇小说《张果老外传》;昨天,这个“传奇人物”———省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在省城受审时,对自己13年来受贿185万余元当庭承认……

  坊间称“唐百万”

  现年52岁的唐怀民,出生于砀山县,发迹于淮北市濉溪县,而“落马”于省林业厅厅长的位子上。唐怀民曾先后担任中共淮北市委常委、濉溪县县委书记,淮北市委常委、副市长,安徽农经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安徽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唐怀民的仕途起始于濉溪县,担任该县县委书记期间,其虽豪爽但好财的传言就很多,被老百姓私下里称为“唐百万”,后来又被冠以“唐半城”的绰号。

  庭审直击 刚刚病愈出院

  昨日8时50分左右,身着深色西装、身材微胖、略显秃顶的唐怀民被两名法警带上法庭,引起了旁听席上的一阵躁动。随后,法警为唐怀民打开了手铐,其时唐怀民一直面无表情。据了解,他不久前刚从安徽省监狱管理局中心

医院病愈出院。

  庭审中,刚刚病愈后的唐怀民,说话有力,思维比较清晰。当日,唐怀民的很多亲友前来旁听此案审理,当中午休庭唐怀民被带出法庭时,其亲友全部向法庭聚拢,情绪比较激动,倒是唐怀民比较沉稳,边微笑边想伸出戴着手铐的手和亲友打招呼。

  全部承认受贿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唐怀民在1992年底至2005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提拔干部、林业项目资金的审批发放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刘某等33人贿赂款人民币172.2万元,少量外币以及金币、手表、金条、购物卡等;此外还指控其利用其职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黄某人民币13.3万元以及价值1.5万元的购物卡。

  对于上述指控,唐怀民当庭表示不持任何异议。唐怀民称,起诉书上的28起受贿事实,全部是其在有关部门交待的,这些全部是事实,他不想做任何辩解。

  称卖水果挣了钱

  经调查,唐怀民现有家庭收入及债权共计人民币244万元及一些外币。而唐怀民和其妻子共有工资福利收入人民币53万余元,出书及其他收入109万余元及一些外币。这样计算下来,唐怀民尚有43万余元人民币和一些外币不能说明其来源。

  庭审中,唐怀民称,他一直爱好文学,并有很多作品发表,单单稿酬就有4万多。在濉溪任职期间,为了宣传口子酒,他写了小说《张果老外传》,出版此书纯获利就有28万余元。此外,唐怀民称,他在濉溪任职期间,还在老家种了父母的土地,开始种树苗每年土地收入在2万元左右,后来他改种水果,有时一年单单地里收入就有10来万元。在他调离濉溪之前,种地的总收入在30多万元。

  唐怀民还称,他的孩子在国外上学,为了给孩子攒学费,他生活很节俭。那些外币是出国考察时,考察团发的或自己兑换的。唐怀民的辩护律师刘建华称,由于收入计算的遗漏和支出计算的重复,唐怀民家庭并没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此罪名并不能成立。

  敛财之路 “卖官”聚财轻而易举

  1992年9月,唐怀民任淮北市委常委、濉溪县县委书记,而起诉书指控他的28起受贿事实中,有13起发生在唐怀民这一任职阶段。给唐怀民送钱的人也涉及该县供电局、粮食局、县人大以及部分乡镇的领导。

  项目审批“好处”不断

  在唐怀民担任省林业厅厅长后,林业项目资金的审批发放“好处费”成了他主要的“收入来源”。全省包括淮南、宿州埇桥区等很多地方的林业局以及林业公司,都和唐怀民有此种经济交道。

  位置越高“胃口”越大

  唐怀民的受贿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92年至1995年,当时他在濉溪县、淮北市任职;一是1998年至2005年,此时他先后在省农经办、省林业厅当领导。通观起诉书,记者注意到,唐怀民刚开始每次收数千元贿赂款,但到后来便动辄十万、数十万。

  最后陈述 “一切都不能抵消我的罪行”

  昨天下午6时左右,唐怀民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忏悔。

  唐怀民称,他在当干部初期,也曾下定决心要做个好官。但当官后,很多亲戚、朋友、同事托他办事,他开始拒绝过一些送礼的人,但也因此得罪了很多原本关系很好的人。后来,因为怕伤同事、亲友的感情,得罪太多人,便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逐渐被糖衣炮弹攻下。

  “尽管我曾经作出过很多贡献,也得到过很多荣誉,但这一切一切都不能抵消我的罪过,走到今天,我很痛恨自己,我愿意接受任何惩罚。”

  王君 胡明艳 本报记者 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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