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十号线3名工人事故死亡案被告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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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8: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 (李思 李京华) 北京地铁十号线十标段太阳宫至三元桥折返线工地“固定式葫芦式起重机设备”2月27日在使用中钢丝绳崩断,导致吊斗坠落,将正在井下施工的3名工人当场砸死,后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5名被告人被判处8个月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跃发在任北京地铁十号线十标段太阳宫至三元桥折返线工地带
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对大型机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此次事故发生,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分别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4名被告人各自的犯罪事实及情节,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张跃发等4人两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外,持伪造的起重机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固定式葫芦式起重机”的未成年人王某,经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