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原公安局车管所长受贿23万获刑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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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16:17 正义网 | |||||||||
正义网安徽10月9日讯(记者 吴贻伙 通讯员 亚飞 笑妍)9月29日,淮北市相山区法院对该市公安局车管所原所长、市第二看守所党支部书记张保忠涉嫌受贿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保忠有期徒刑六年,并对其非法所得236000元予以追缴。 张保忠今年57岁,1988年4月起先后任安徽省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所长、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2000年7月后任淮北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政委、淮北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底至1997年间,张保忠在担任淮北市公安局车管所副所长、所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物计23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据悉,行贿人多是因为感谢张保忠在车辆年审、入户和驾校考核等过程中对自己的帮助,才向其行贿的。一审法院认为,由于张保忠在案件的司法程序中如实交代,有自首情节,并能全部退回赃款,可减轻对其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