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体育场馆鸟巢工地失窃案案犯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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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8: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奥运主体育场馆“鸟巢”工地两名临时工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在奥运工地内结伙进行盗窃活动的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郝红岗、王延升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10日,被告人郝红岗、王延升在位于朝阳区北辰东路正在建设中的奥运主体育场馆“鸟巢”工地进行施工期间,经预谋后伙同侯小成(另案处理),趁无人之机,用吊车盗走北京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废螺纹钢244根(共价值人民币1449元),后在销赃时被抓获归案。赃物已被起获并发还被盗单位。(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