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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邱兴华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8:16 西部网

  [现场情况]邱兴华的律师提出:因为邱兴华有自首情节,法院应对邱兴华从轻处罚。[2006-10-19 17:09]

  [现场情况]邱兴华的辩护律师还提出:邱兴华本人提供了公安局发现的证据之外的事实,说明他有认罪的态度。

  [2006-10-19 17:10]

  [邱兴华律师]邱兴华实有文化的人在山区,本应过得不错但因贫穷频频搬家,心理受到伤害,他原来是一个对自己老师深深感激的人,但是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不够,所以使得邱兴华走行审判台。 [2006-10-19 17:15]

  [邱兴华律师]2、社会处于转型期,纵观案件,邱兴华性格孤僻,但是社会没有给他释放的方法。[2006-10-19 17:16]

  [邱兴华律师]3、我们的公民道德教育不够全面,所以使邱兴华不懂法,不知法才使他犯下杀人的罪行 [2006-10-19 17:16]

  [邱兴华律师]4、对迷信的管理不健全,使迷信状况十分嚣张,邱兴华受迷信指使而犯罪,应该减轻刑罚。 [2006-10-1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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