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系主犯潜逃2年后回国投案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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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02:37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武汉10月19日电(记者梁晓亮) 继“德隆系”主案在武汉宣判后,潜逃两年有余回国向警方投案的德隆核心人物之一张业光,今天被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提起公诉。 案发前,张业光系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委、董事、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新疆屯河等企业控股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处罚)后,即组织金新信托采取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式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2000年底,为应付金新信托在委托理财业务中出现的兑付危机,张业光与唐万新等德隆高层人物决定由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新的金融机构,以加大委托理财业务量,并决定由随后成立的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对其所属金融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从2001年6月5日至2004年8月31日,由张业光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德恒证券,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8亿余元人民币,目前尚有68亿余元未兑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