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渎职第一案:骗贷1376万过程一路绿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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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03:33 新京报 | |||||||||||
□本报记者 孙旭阳 北京报道 从今年4月开始,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北京市民都被告知,只能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下属的方庄贷款中心办理。之前,分布于8大城区的所有分理
今年3月30日,管理中心个贷员梁山被逮捕。10月13日,这名32岁的男子出现在东城区法院的被告席上。检方指控,他违规批准了1376万元的贷款申请。 此案被称为“北京公积金渎职第一案”。管理中心一位员工向记者证实,此案事发后,管理中心把市区的贷款业务均归并到方庄中心,统一进行管理监督。 庭审中痛哭起来 “我不让他去银行,怕整天跟钱打交道,容易出事。没想到……” 10月13日9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 公诉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许婷指控说,梁山于2004年4月至2004年12月间,在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工作过程中,明知贷款代办员刘凡等人提交的37份贷款申请,不符合公积金贷款人的资格条件,擅自予以审批,致使刘凡等人诈骗住房公积金贷款1376.2万元人民币,使后者损失940多万元。 公诉人认为,梁山收受8万元好处费,违反了单位关于操作流程的规定,在初审和复审时,对37名贷款人均不履行面审面签,也没有要求贷款人出具房地产开发商的开户情况说明,“证据确实、充分”。 “指控事实、罪名成立吗?”法官讯问梁山。 被告席上的梁山面色白净,留着少许的胡须。沉默片刻后,他答道:“成立……”随后,他低下头哭起来。 他的母亲没有前来旁听。参加庭审前,母亲收到了梁山的一张明信片。明信片上,字迹一笔一画,一如从前。“我是咎由自取,父母身体要紧”。他请求母亲不要旁听。 8年前,梁山从北京某高校法学系毕业时,同时收到了两份录用通知,一份是当时的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另一份是一家银行。 梁山最后选择了前者,后来成为东城管理部外企部的一名个贷员。“我不让他去银行,怕整天跟钱打交道,容易出事。没想到……”梁母落下泪来。 每单收3000元好处费 到了2003年,北京市严禁趸交等形式的“大单”。代办员们的日子变得很难过。 梁母见过梁山的“好朋友”刘凡,她没想到,就是此人,将自己的儿子送进了监狱。 被捕后,梁山数次告诉检察官和律师,他实在没有想到,被他视作“好朋友”的刘凡会坑他。 刘凡去过梁山家几次。“他黑黑的,个儿不高,来过两三回,一进屋就呆在梁山卧室里。”梁母回忆。 据检察机关透露,刘凡在房地产中介公司做过,也开过自己的商贸公司,也常帮人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之牟利。数年前,他以代办员的身份认识梁山。因为业务往来,加上踢足球等共同爱好,两人成为朋友。 刘凡供述说,2003年底,他找到梁山,称要做几十份“大单”,让梁山帮他,好处费一单3000元。 “大单”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行话,指的是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几乎比商业贷款低三分之一。以贷款30万元为例,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要少付5万元左右的利息。如此差价,就催生了刘凡这样的代办员。 显而易见,做“大单”是违规的。据业内人士介绍,房地产中介一般通过趸交(一次性交清)半年公积金,临时建立账户的办法做“大单”。在数年前,“大单”很好做。 到了2003年,北京市出台实施细则,严禁趸交等形式的“大单”。代办员们的日子变得很难过。 “我和刘凡是很不错的朋友,经不起他的央求,我就帮了。”面对法官,梁山否认自己为了好处费才去做“大单”。 但在母亲看来,梁山做出错误行为,与钱有一定关系。“我不该天天向他诉苦要钱。” 梁家有4口人。父亲患癌症、高血压等多种病;姐姐无劳动能力,常年吃药;就靠母亲一人勉力支撑。在梁山作案的2004年,他父母月收入共有1300元,还要经常去看病。梁山月工资3000元左右,每天从永定门骑车到前门,再坐地铁到单位。 梁家住一套70多平方米的两室一厅。“我弟弟32岁了还不结婚,就因为家里穷。他很有自尊心,从来没见过他领女孩子回家。”在放着一张大床的客厅内,梁山的姐姐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