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河33人伪造县委书记签名进入机关工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01:31 新京报 | |||||||||||
■核心提示 10月25日,山东齐河县警方侦破一起案件,今年以来有33人通过假冒的县委书记签名,进入该县各个党政机关。经查证,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时国祺,雇用他人仿冒县委书 县委书记李凤臣称,按程序应当由行政一把手来签字,但齐河县机关进人一直由其负责签名。他表示此事件暴露了人事管理方面的漏洞,今后将严格相关程序。 □本报记者 孙勇杰 山东报道 11月1日中午,山东省齐河县,刘敬(化名)蹲在县公安局门口,等待退钱。 这个20多岁的小伙子裹着件西服,头发有些乱,一双新皮鞋沾了些泥。他说,这套行头专为到政府上班准备的,花了600多块钱。 此前,刘敬当村支书的父亲,东拼西凑了7万块钱,托人找到了“在政府有门路”的县劳动局监管科科长张宪青,凭借一份带有县委书记签名的批示,将儿子送入县计生局工作。 10月26日,刘敬入职的第四天,收到了“退人退钱”的通知。 问题出在这张帮他当上公务员的批条上,上面的签名是假的。与此同时,关于张宪青假冒县委书记签名安排数十人进政府机关的传言,也迅速传遍了齐河。 实际上,早在10月16日,齐河县公安局便立案调查“假签名”一案。 11月14日,县长刘建国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现查证共有33人持假签名进入该县党政机关,目前,这些人员已全部被清退;另一方面,假冒签名的也并非是张宪青本人,一条假冒县委书记签名并贩卖牟利的链条也浮出水面。 迟到的“发现” 县委书记李凤臣说,有人举报说进政府工作还需要向县委书记交钱,便到人事局调查,发现很多人事安排的签名并不是自己的笔迹,便要求公安部门破案 齐河,隶属德州市,地处鲁西北平原,有着“宁肯一人臭,换来万户香”美誉的英雄模范时传祥就出生在这里。 从10月下旬开始,这个与省城济南隔黄河相望的小城,因为一起假签名事件打破了昔日的宁静,齐河大街小巷,开始流传着张宪青假冒县委书记签名安排人进机关并被公安抓获的消息。 “我们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也是上个周五(10月27日)了。”11月2日晚,齐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彭学山说,“当时我们就意识到,这个事新闻性很强。” 11月1日,齐河县人大一位副主任(应访者要求,隐去姓名)介绍,他听说此事被发现是因为,县委书记李凤臣10月中旬到政府办公室时,无意中发现有一个工作人员很面生,就找到办公室主任询问,一查,“竟是他自己签字安排进来的”,李凤臣当即要求公安部门调查此事。 “案子之所以被发现,是10月16日接到县人事局工作人员的举报。”11月3日下午,齐河公安局主管行政的副局长陈文春表示,人事局工作人员在整理档案资料时发现,“有些安排人的签字,不像是领导本人的签字”。 “有人举报说进政府工作还需要向县委书记交钱,” 11月14日,县委书记李凤臣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案发确实因为举报,但他从来没收过钱,便到人事局调查,发现很多人事安排的签名并不是自己的笔迹,这种情况下,便要求公安部门破案。 齐河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文春介绍,公安局接报后迅速立案侦查,10月25日破案,逮捕了几个主要犯罪嫌疑人。 他说,假签字进人都发生在今年,“这个时候,凭借假签字上班最长的,已经有几个月了。”其他情况他以案件正在调查中为由,拒绝透露案发的细节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