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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尖级专家参与授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11:29 民主与法制时报

  顶尖级专家参与授课

  最高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刘贵祥告诉记者,这次全国刑事审判高级法官培训班,还聘请了国内顶尖级的专家学者参与授课。譬如高铭暄、赵秉志、陈兴良、陈卫东等。

  因为刑事审判主要适用两大法律:刑法和刑诉法。所以,讲课的专家教授所涉及的专
业主要是刑法和刑诉法。而且,这些专家教授在最高法院法官培训工作中有过愉快合作的经历。高铭暄教授是中国刑法学界泰斗,是自始至终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起草工作的唯一学者,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生导师,最高法院一些高级法官是其弟子。赵秉志是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因为去年从中国人民大学跳槽到北师大,在中国法学界引起大地震,一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早在前几年,赵就一直呼吁最高法院应当收回死刑核准权,并就此发表文章。去年,记者在一次学术讲座上聆听了赵秉志教授关于“中国刑法逐步废除死刑的思考”:中国废止死刑应当经过三个阶段:一、逐步废止非暴力性犯罪的死刑;二、逐步废止非致命性普通暴力犯罪的死刑;三、废除致命性暴力犯罪与战时暴力犯罪的死刑。

  “我讲了半天课,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转变司法理念,二是提高业务水平。”北大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告诉记者说,“最高法院把讲课的内容编成了一个小册子,叫做刑事审判辅导讲义。培训的目的,就是为了适应明年收回死刑核准权。这次培训规模空前,意义不一般,因为参加培训的人不是院长就是庭长,对死刑的适用都有决定权。我的观点很明确:宽严相济、少杀慎杀、防止错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也应最高法院的邀请,给培训班上了半天课。“我讲的题目是《公诉案件一二审程序的理论与实践》。”陈教授对记者说,“一审是基础,二审是关键。一审是全面审,有质证,有控辩,所以是基础;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终审就基本决定案件的定性、定量了,所以是关键。死刑复核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审判程序,因此不要把死刑案件的重点放在复核上,而是要放在一二审上。过去二审是全面审,现在审判方式改革,是请求什幺就审什幺。”

  陈卫东是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在刑事诉讼法方面颇有造诣。他的观点与刘家琛大法官相一致,刘家琛也认为,二审庭审要重点围绕上诉、抗诉中提出的问题展开,控辩双方无异议的事实、证据等问题庭审中可不再审理。同时,对查明被告人自然状况、宣读一审判决书等环节也应适当简化。

  彭永和处长说,这次培训还邀请了立法界的权威专家授课,因为死刑复核的许多问题还需要从立法上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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