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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劳动站周围成为“重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47 南方日报

  困局

  法院劳动站周围成为“重灾区”

  在靠近罗湖区法院的罗芳立交处有不少人在发名片。只要有行人走近,他们就会主动走上前去递上“律师诉讼”的名片,有人还直截了当的询问:“要找律师吗?”

  9月27日,深圳市司法局召开打击非法从事律师业务工作部署会,这标志着为期3个月的打击黑律师行动正式拉开大幕。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法网已经拉开,黑律师依然极为隐秘地四处活动着。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淳提供的资料显示,黑律师集中的地区主要在龙岗、宝安两区,尤其以沙井、龙华地区为甚,福田、罗湖两区的边缘地带有少许存在,南山、盐田两区时常存在。

  沙井汽车站附近集中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硕大的招牌很是醒目,而在附近的建筑、电线杆、广告牌上隐藏着不少像膏药一样的小广告,基本模式是印有“有困难,找律师”以及几个电话号码。

  记者拨打了3个小广告上留有的电话,其中一个无人接听,另外一个电话号码经确认是湖北平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律师电话,而第三个听说记者要找律师之后,仔细询问了案情。记者将陈书益的案子讲给他听,接听电话者表示,这种医疗纠纷很难打,要记者找其他人,随后便将电话挂断。

  附近的两位摩的司机听说记者要找律师,马上将记者带到了沙井劳动站。由于是周末,劳动站无人上班,四周一片冷清,他们告诉记者,平时附近有不少在门口发名片的人,只要找到他们就可以找到律师。随后他们带着记者走访了两处律师办公室比较集中的区域,发现这里基本上已经人去楼空,招牌也已经不见。

  李淳会长的报告还显示,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各区的劳动争议仲裁院、部分街道法庭、部分基层人民法院、部分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等是“无牌无证人员在深招揽、承办法律业务的基本载体”。正因为如此,各级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庭、劳动站等周边成为黑律师泛滥的重灾区。

  昨日虽然下着雨,但是记者在靠近罗湖区法院的罗芳立交仍看到有不少人在发名片。只要有行人走近,他们就会主动走上前去递上“律师诉讼”的名片,有人还直截了当的询问:“要找律师吗?”

  而让张志气愤的是不少黑律师竟然光明正大地利用大众媒体,在报纸上公开刊登广告,公然以“资深律师”、“讨债”、“清债”的形式招揽业务。

  “律师的地位是非常特殊的,他和法院、检察院构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检察权,而律师代表私权,三者共同构成司法体制中的制衡。”张志表示:“私权本来就属弱势,律师需要充分张扬公民的法制权利,保证司法的公平、正义,它有着自己的‘司法使命’。一旦黑律师横行,就会造成市场混乱,对司法正义、公平产生极大危害,侵害司法正义的体制基础。”他坦言,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律师行业的准入是很严格的。

  “要成为律师首先要通过国家

司法考试,然后需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时间,然后由律师协会进行岗前培训。成为律师之后,事务所内部还要经常由老律师进行业务培训。”张志介绍说。而黑律师则没有很好的法学教育背景,也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经常开庭时满口是歇后语,连基本的一些法律用语都不知道。”

  困惑

  公民代理还是“黑律师”?

  “现在有一些公民代理做得很不规范,社会上都把我们叫做黑律师,我们也很痛心。”小学毕业的李明(化名)自己走上公民代理之路,正是有因自己受了工伤却由于不懂法而输了官司的启蒙。

  11月10日,记者在龙华街道石观工业区约见了某劳动争议服务部负责人李明(化名)。这个劳动争议服务部在一幢居民楼的三四层,三层是办公区和外来工活动场地、培训区,四层部分是他的生活场所,部分是培训区。他表示,两层楼共有160多平方米。

  “一种是没有任何资格,也不说自己是律师却从事法律业务的;还有一些外地法律工作者,虽然有律师牌但是并没有在深圳登记注册的,通常偷偷摸摸地租房开展业务;还有一些所谓的维权组织、维权中心开展法律业务。这都是法律服务管理所不允许的。”龙岗司法局蔡志伟科长告诉记者,这是非法从事法律活动的几种主要情况。

  李明原本打算成立一个合法的维权协会,但最终还是没有成功。李明讲述了自己艰难的申请之旅:首先到市民政局申请,民政局要求他寻找一个挂靠单位,于是他找到了市综合治理办公室。然后从综治办开始,他先后找到了出租屋管理办、公安局、劳动局、市总工会、市政府,结果最后又回到了市民政局。“由于没有先例,他们都不批。”李明很是沮丧。由于知道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组织迟早是要出问题的,李明寻求了另外一个办法——成立劳动争议服务部。

  “开始的时候,服务部完全是免费的,坚持了半年,后来实在撑不下去了,每个月都是依靠我妻子1200元的工资,就考虑收点费。我成立的是劳动争议服务部,所以收的都是咨询费,每次依据他们的经济状况适当收点,其实很多时候都还是免费,直到今年我才基本上不用依靠老婆的工资了。我当公民代理的时候从来不收费,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代理不能收费,这我很清楚。”

  虽然李明声称自己是真正的公民代理,但是,其所收的咨询费却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他的服务部的营业执照上清楚地写着“经营范围及方式:劳动争议咨询(以上均不含法律法规咨询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让我们进行劳动争议咨询,但是劳动争议咨询怎么可能不涉及法律法规的咨询呢?这不是自我矛盾吗?”面对着这个排除式的营业执照,李明很是迷茫。

  “据我了解,现在深圳的劳动争议服务部有18家以上。基本上当公民代理的,我接触到的95%以上都是从工厂里面出来的,特别是受过工伤,打过官司的。所以现在有一些公民代理做得很不规范,社会上都把我们叫做黑律师,我们也很痛心。”小学毕业的李明自己走上公民代理之路,正是有因自己受了工伤却由于不懂法而输了官司的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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