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养殖户申请行政复议续:环保总局责令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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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8:35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1月26日讯 (记者 郄建荣) 曾把国家环保总局告上法庭并成功胜诉的以孔祥仁为主的82名养殖户不久将会拿到国家环保总局的行政复议书。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今日透露,目前对孔祥仁等82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已在其政府网站公布,该局在这份决定书中责令浙江省环保局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再次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据介绍,2005年6月15日,孔祥仁等82人养殖户们向浙江省环保局投诉,反映滨海园区没有落实环评报告书和该局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对滨海园区配套环保措施未建成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浙江省环保局接到投诉后,没有做出处理决定。同年8月29日,养殖户们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了复议申请,要求国家环保总局责令浙江省环保局限期做出处理决定。9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做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2005年9月27日,养殖户们将国家环保总局告上法庭,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国家环保总局限期受理养殖户们的复议申请。 今年6月14日,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国家环保总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决定,判令国家环保总局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对养殖户们的复议申请重新做出决定。6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即受理了养殖户们的复议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