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生阻止盗窃被刺死续:凶手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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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4:0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今天二中院透露,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大学生阻止盗窃被刺死”案又有进展,该案案犯库尔办江·于素云已于近日被二中院执行了死刑。 被害大学生为19岁的首都经贸大学学生秦占丰,他因看到有人盗窃女同学背包,上前抓贼时被连扎3刀。
2005年4月29日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19岁的学生秦占丰护送两名女同学回家。 几人行至丰台区南三环夏家胡同的过街天桥上,走在后面的秦占丰发现一个陌生男子跟在女同学身后,手已经伸进了同学的背包。秦占丰立即上前阻止。 不想这时从背后冲上来两个人,3人将秦占丰围住,一顿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掏出刀来将他刺伤,随即几个人逃离现场。 事发后,秦占丰很快被送到医院,但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死亡。 案发后,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丰台分局及市局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去年5月3日18时许,主犯之一的艾孜提艾力·玉荪在丰台郑常庄继续行窃时被抓获。据他供认,他来京尚不足一个月,认识了库尔办江·于素云和马木·艾尔之后,3人组成扒窃团伙,在4月29日对事主行窃时被发现,引发了上述的一幕。 经查明,对秦占丰行凶的是新疆来京打工的农民库尔办江·于素云。去年5月5日,专案组远赴新疆,将其抓获。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库尔办江·于素云伙同他人在秘密窃取公民财物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 据此,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发后,秦占丰被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时,被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追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授予秦“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今天上午,记者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网站上看到,上周,秦占丰被追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他的母亲也受到中央领导的接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