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称新婚夜就被第三者插足 欲完成两本书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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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7:57 华商网-华商报 | |||||||||
昨晚,一市民正在看法院大门前贴的邱兴华二审开庭公告 “杀人恶魔”邱兴华一审被判处死刑不服上诉后,二审何时开庭,一直是社会各界和受害人亲属关注的焦点。昨晚7时许,记者获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12月8日(星期五),在安康公开审理上诉人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一案。 庭审公告夜晚贴出
10月19日下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分别判处邱兴华死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一审宣判后,邱兴华当庭表示要上诉。 10月21日,安康中级法院向其送达了书面判决书。按照法律规定,上诉期限为10天,从判决书送达之日10月22日起,到10月31日止。10月31日上午,在一审判决即将生效的最后一天,邱兴华正式递交了上诉状。二审法院省高院受理了邱兴华的上诉,但二审何时开庭一直悬而未决。 昨晚7时许,记者在位于安康市江北大道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大门前看到,省高院公开庭审邱兴华的公告突然贴出,公告上写着“本院定于二六年十二月八日九时三十分,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法庭,公开审理上诉人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一案”,落款是:“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是否有精神病受关注 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一案上诉后,坊间议论纷纷。邱兴华是否有精神病?是否有自首从轻判决的情节?不少人颇感迷惑,审判机关对此也一直未做过多说明。昨晚,随着公开庭审公告贴出,揭谜序幕终于拉开,但仍有许多问题备受关注。 问题一:二审法庭是否会采信邱兴华上诉理由?是否会为邱兴华“讨回男人的尊严”? 问题二:二审法庭是否受理对邱兴华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请求?如果受理,是驳回还是接受请求并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问题三:谁将担任本案的审判长、审判员?合议庭将由几人组成? 问题四:有多少人参加旁听?旁听人员由哪些方面人士组成? 问题五:二审开庭,媒体能否像一审一样现场采访?是否现场直播? 问题六:二审法庭是否会像一审一样当庭宣判?如若休庭,以后审判将如何进行? 据悉,今日省高院的部分工作人员将前期抵达安康,为二审开庭进行相关准备,这些问题和迷惑也将随着本案的开庭审理逐步揭晓。 邱兴华二审 辩护律师张桦: 准备当庭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 “我有可能在二审开庭时,为邱兴华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昨日,邱兴华的二审辩护律师、陕西江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桦表示:“我‘不存在’屈从一些媒体和社会人员的压力。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是为了司法公正,保护人权,履行律师的天职。” 提“精神病鉴定”是履行职责 张桦表示,现在初步决定当庭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是应邱兴华妻子何冉凤多次要求和社会各方面的反应。同时,这也是履行律师责任,有利于彰显法律公正。 对考虑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一事,是否屈从于一些媒体和社会人员的压力?张桦解释“不存在”。他说,目前社会上有一些舆论对邱兴华是否应该做“司法精神病”鉴定一事,议论得沸沸扬扬。尽管从邱兴华本人来讲,他表示“说我有精神病,是对我人格的侮辱”,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但作为辩护律师而言,应该尊重邱兴华家属提出的要求。 张桦表示,当庭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辩护意见,结果有两种可能:一是,二审合议庭当庭予以采纳,并休庭进行鉴定。如果这样,此案肯定要在媒体舆论和社会各界引起震动,并产生激烈的争议。二是,合议庭当庭驳回律师的辩护意见和请求。这样以来,辩护律师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尊重了被告人家属的意愿,也给社会舆论有了一个交代,让邱兴华死而无憾。 希望认定邱自述的“作案动机” 邱兴华的上诉书主要陈述,“在铁瓦殿内亲眼看见熊万成调戏其妻何冉凤。”张桦认为,邱兴华的这一犯罪动机是可信的。他作案后留下的“古仙地不淫乱违者杀”字据中,“不淫乱”恰好佐证了这一杀人的真实动机。法庭应予以认定,以了其心愿。 此外,除邱兴华在抢劫罪中有自首情节外,张桦认为邱兴华性格孤僻内向,家庭贫困,因频繁搬迁居住地与周围环境长期处于对抗状态,是其杀人的内在因素,应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的警惕和重视,建立预防体系。 邱兴华致信二审辩护律师:我希望全社会的人都理性起来 “要以我邱兴华为戒不得胡来杀人” 近日,身处看守所的邱兴华给二审辩护律师张桦写来一封信。信中,邱兴华坦露自己的内心世界,他希望法律能制裁第三者,同时他说:“我希望全社会的人都理智起来,要以我邱兴华为戒,不得胡来杀人。”以下是邱兴华致律师张桦书信摘录:张桦律师: 您好。能得到您为我当辩护人,也是我一生的荣幸。凭您给我抽烟慎重的举动,我相信您能当好我的律师。我希望您无论在任何条件下,都按我与您交谈的方案当庭辩护,一成不变。那天(与律师见面当天)也是我一生中要说的话。 我自小11岁死去父亲。母亲是神经病,靠我自己刻章子维持生活上完初中,走向社会。我住的地方特别差,中隔一条大江,地无三尺坪(平)。自小在世仇(较深的)何家梁子上生活,在很复杂的何氏家族矛盾中活动,办任何一件事情,都得三思而后行。我这次犯下大罪,我的精神全部崩溃,我的脑海里都时刻浮现85年(1985年)9月7日晚,也可说是我新婚第一夜吧,被可恶的第三者……所破坏。当时,为了打赢何家暴力干涉婚姻案,(我)请求后柳法庭办案人员到何家处理案件……谁个不知道我邱兴华非娶何冉凤不可……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与何冉凤结的婚。她一直不守规局(矩),叫我怎样去想? 从此以后,我找了很多法律方面的书看,(希望)能把第三者告上法庭。可是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来保护我,来承担我精神上的痛苦,就导致我今天惨案的发生。自85年后,我一致(直)在等有新的法律,能制裁第三者……可是没有。我一致(直)在想,……让可恶的第三者,破坏幸福家和社会,可恶的第三者对社会……危害影响及(极)大及(极)深…… ……我也爱我的家,我也更爱今天的社会,我也更爱我那聪明的儿子……难道我愿意抛弃我的儿女吗?我也在想,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知明(名)人士,对第三者在中国制造的血案难道都没有引起人们的深思吗…… ……我是轰动全国的特大杀人犯,白天路过石泉县没有半个警察问我邱兴华:你是杀人犯吧?我还准备在石泉县抢个加油站,放一把火……我想了想,不再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省(损)失。……我希望全社会的人都理智起来,要以我邱兴华为戒,不得胡来杀人。拿起手中的金笔向中国献方献策,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我在一时糊涂之气下,犯下了涛(滔)天大罪的今天,我要用我的鲜血和生命写好我二十年想写的那部书《金笔定江山》,同时写好《轰动全国的7·16特大杀人犯邱兴华一生的写真》这两部书,来……了我心愿,全民惊(警)醒,不在(再)……有……同样的惨案发生。 信的落款署名“邱兴华”,时间为“2006年11月20号(日)”。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陈春平 王培民 文/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