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陕西发生10人遇害特大杀人案专题 > 正文

法官称邱兴华若被判死刑复核权仍在省高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08:13 国际在线 (来源:华商报)

  对于邱兴华杀人案二审有关情况,安康中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起始时间是2007年1月1日,邱兴华一案的案发时间和审理时间均不在此列,所以邱兴华如果被判处死刑,其死刑复核权仍在省高院。

  至于会不会当庭宣判?这位法官说,按惯例和有关规定,二审合议庭做出的裁决,须经省高院审委会的集体研究和审查,才能公开宣判。

  昨日下午,记者在安康中院见到了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大女儿梅梅(化名)以及邱兴华的哥哥邱兴富,他们拿着村委会及有多人签名盖章、证明邱兴华外婆家族中多人患有精神病的证明,希望法院能够采信。法院工作人员告知他们,这些情况应向辩护律师反映,由律师向法庭提请。随后,辩护律师张桦表示,他会在庭审中提出这个请求。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891,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邱兴华”的相关新闻
邱兴华妻子提交邱兴华家族精神病史证明(图) (2006-12-08)
邱兴华案今日二审 辩护律师预测三种结果 (2006-12-08)
邱兴华案今天二审 专家认定其不是精神病人 (2006-12-08)
律师称两大证据显示邱兴华妻子不可能被调戏 (2006-12-08)
专家称邱兴华属变态人格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图) (2006-12-08)
邱兴华案今日二审 专家认定邱属变态人格 (200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