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法制局认为暂住证不含歧视 可取消工本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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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9:59 郑州晚报 | |||||||||
郑州晚报讯 (记者 裴蕾) 经过整整3个月的调查和准备,河南省法律界较有影响的10名律师,终于把两份《法律建议》寄往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这两份寄往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常设机构和最高行政机关的“建议书”中,10名律师提出,“全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应予审查撤销”。 对于10名律师的建议,昨日,记者采访了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局局长王庆堂
王庆堂说,关于外来人口的管理必须纳入政府的工作议程。因为大量人口在城市中的流动,需要当地政府机关有所了解,除了治安管理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政府也可以据此合理建设学校、医院等公用基础设施。 “目前,关键是怎么管理的问题,”他说,其实关于外来人口的管理,可以采取由房屋出租人进行登记的办法,有很多人认为“暂住证”有一种歧视的涵义,“我认为,它也是一种居住证明,就如同身份证一样,不应当理解为歧视。” 关于该规定的具体内容,王庆堂认为,其实关键是收费问题。按照省发改委的批准,一个暂住证的工本费用设定为3元钱。为了防止“暂住证”成为某些机关单位牟利的工具,他个人建议取消该项收费。 饱受各方争议的《郑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规定》还会出台吗?郑州会重新恢复暂住证的使用吗?对于这个问题,王庆堂回答说,该规定已经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市法制局正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中,但具体如何修改,是否恢复暂住证,还要等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之后才能最终公布与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