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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篇:死刑二审开庭、法商、红心鸭蛋、恶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7:52 正义网-检察日报
五、死刑二审开庭 事件回放: 死刑二审开庭,可以算是2006年法治领域令人振奋的消息。2005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对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时间表作了规定。2006年1月1日起,凡是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要开庭审理。2006年7月1日起,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此外,还要求实行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办案质量,坚决杜绝冤错案件的发生。2006年9月25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了死刑、死缓案件的二审开庭范围、被判处死刑被告人辩护权等合法权益。 这意味着,作为预防冤案错案“第二道防线”的死刑二审程序改革,已全面铺开。事实上,这次改革本身就是一次承上启下之举。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已要求各地法院,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最迟在2007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又将全面收回死刑的核准权。 死刑二审案件开庭,检察机关的作用不可忽视。200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谈纪要》,就开庭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达成共识: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尽管死刑二审开庭面临着人财物缺乏、法律不完善等方面的“瓶颈”,但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努力克服,把好公平正义的第二道防线。上海市检察院与法院协商达成共识后,由市高级法院以《量刑指南》形式下发。江西省检察院建立检、法两家工作协调机制,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协调会。可以说,对于每个死刑二审案件,检察机关和法院都审慎地对待。 六、法商 事件回放: 经《检察日报》大力推广,法商概念开始为社会广泛关注。法商(Law Quotient,简称LQ)即法治商数。法商应该是一个人对法的内心体认和自觉践行,体现的是人们法律素质的高低,法治意识的强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依法办事、遵守秩序、崇尚规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法商包括四个层次:第一,法律认知——是对一些法律常识的认识,而不是能背多少法律条文;第二,法律评价——是个体对法律的个性化的主观评价,而不是站在法学家立场上对法律的评价;第三,法律行为——是个体在其主观意识指导下的个体法律行为,而不是法律规定应该或不应该的行为;第四,法律意识——指个体对善恶、公平、正义的看法。 法商的概念,不应该是以对法律的认知为前提,应该强调的是人们法律认知的程度,对法律的信仰。如果说,一个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程度低而且对法律缺乏尊崇,或者尽管对法律知识有一定了解但对法律缺乏感情上的信赖和认同,我们可以说这个人法商低。 法商是心理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多学科发展到今天的共同产物,已经具备了自己独立的表征价值,是公民对法学知识、法律理念的内心体验,以及在生活、工作中践行法律的能力和自觉性的抽象,是公民法律素养的综合评价指标。公民法商的提高,有助于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是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就是要不断增强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当然,作为一个新概念,人们无疑会对法商感到陌生,对法商有一个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宣传推介法商概念,就是为了适应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期待并相信法商概念会被更多的人们所接受。 七、红心鸭蛋 事件回放: 2006年11月,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发现,在北京的一些禽蛋交易市场上,一些摊位打着河北白洋淀“红心”鸭蛋的招牌招揽顾客。此类“红心”鸭蛋的产品包装上写着:白洋淀的鸭子捕食小鱼小虾、水虫水草,因此鸭蛋呈红色,其营养价值远远高于喂饲料的鸭子产的鸭蛋。 然而,经调查发现,白洋淀区内的养鸭场主要依靠普通玉米饲料喂养鸭子,所产鸭蛋蛋黄呈橘黄色,这和北京市场上所谓的以小鱼小虾为食的白洋淀“红心”鸭蛋相差甚远。“红心”鸭蛋真正产于石家庄一带。 在石家庄市平山县冶河两岸的养鸭场,记者找到了和北京市场上如出一辙的“红心”鸭蛋,以及一种神秘的“营养饲料”。“营养饲料”实际上就是把玉米等原料按照比例粉碎,再添入一种红色粉剂一起搅拌而成。粉剂加得越多,饲料越红,鸭蛋蛋黄也越红。经过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食品安全研究所检测,这种粉剂里含有46.5%的工业染料苏丹红Ⅳ号,一种致癌化工燃料。 为这一地区养殖户提供油溶红的是一个叫朱来永的人,他不但向养鸭户提供这种所谓的“营养饲料”,而且还负责收购和销售这种“红心”鸭蛋。经他的手销售的“红心”鸭蛋,每月销量高达70多吨,主要销往白洋淀和北京市的一些蛋制品加工厂。这种所谓的白洋淀“红心”鸭蛋腌好、煮熟后,一部分通过他们厂在北京大洋路市场的直销点批发零售,另一部分则通过北京一家商贸公司在超市销售,最终摆到消费者餐桌上。 石家庄“红心”鸭蛋曝光后,经销商朱来永等相关人员被迅速刑拘。福建、广东、湖北等地纷纷查封涉及苏丹红鸭蛋。随后,国家质检总局对31个省(区、市)449家蛋制品企业523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有7家企业的8个批次产品涉嫌含有苏丹红。经进一步核查,质检总局公布了这7家企业的名单,范围涉及北京、安徽、河南、浙江、湖北等地,销售市场则波及全国大部分地区。各级农业部门问题鸭蛋和饲料进行了集中销毁。 八、恶搞 事件回放: 2006年1月16日,热门搜索前50名中,“馒头”上榜12天位居24名,超过上榜100天的“无极”37名。后者是号称投资3亿余元,仅宣传经费就超过亿元的国产巨片《无极》,前者是完全由个人构思制作不到10天时间的20分钟网络视频短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两者的联系点,在于《馒头》借用了电影《无极》中的人物形象和影像资料,重新赋予人物不同的身份,颠覆原有情节,重新剪辑、配音,用央视某法制专题节目的模式,演绎了一起无厘头风格的杀人案件侦破过程。 《馒头》以其讽刺、解构的风格风靡网络,势盖影片《无极》。当身在柏林电影节上的《无极》导演陈凯歌闻悉此事后,恼羞成怒,斥骂《馒头》作者胡戈。四天后,受陈凯歌委托安排《无极》制片方向提供《馒头》网络下载的两家网站发出了“维权”的律师函。 在两家网站及时删除了《馒头》视频短片后,《无极》制片方授权律师表示正在进行调查和定性,最终是否进入诉讼程序要看胡戈的态度。胡戈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将“奉陪到底”,认为这个案子“最终将牵涉到我国的著作权法保护标准设置过高以及公权私权冲突的问题”。国家版权局的回应则是“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 然而,在闹了个满城风雨后,《馒头》和《无极》之间的官司恩怨最终以不了了之的形式偃旗息鼓。不过,借着“馒头风”,网络恶搞之势愈演愈烈:潘冬子是个做明星梦的傻孩子;雷锋死于帮人太多;董存瑞、鲁迅、岳飞……大量正面人物,经过剪贴组合,都以颠覆传统的搞笑形象,在网络里泛滥。“恶搞”作品基本上是数字化技术和网络平台相结合的产物,有拍摄、剪辑和拼凑的视频、图片或者话语等。从内容上看,这类作品往往是对现实的反讽、颠覆和解构,具有很强的草根性、平民化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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