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修工程,暗度陈仓贪墨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8:5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明修工程,暗度陈仓贪墨30万

  在2001年12月13日拨款计划下达几天之后,中国地震局的那位领导就跟杜甫来打招呼说:“因为没有找到给局领导装修的依据,这30万元不能用于给领导装修了,你们北京市地震局就作为经费留用吧。”杜甫来一听,自然是喜上眉梢。

  除杜甫来外,中国地震局的领导没有和北京市地震局的任何领导就该款的情况打过招呼,也从未说过这笔钱归杜甫来使用。那位领导觉得,既然是下拨的款项,北京市地震局如何使用,他就没有必要过问了。

  这笔钱就此成了上边不说,下边不问的钱。区区30万元,顿时变成了杜甫来面前巨大的诱饵。他侥幸地以为,这件事既然上下都没有通气,自己带来的30万元自然就应该归自己支配。但是,杜甫来并不想把这笔钱用在公家身上,他想一口吞下这笔钱。但怎么顺理成章地“花”这笔钱呢,杜甫来很快想起一个个体包工头傅老板,这个傅老板挂靠在一家建筑公司,曾在中国地震局做过一些

装修类的小工程,跟杜甫来打过几次交道。

  2001年底,杜甫来把傅老板叫到自己的办公室,让他做个30万元的工程预算和合同。杜甫来说:“马上到年底了,中国地震局下拨了一笔钱,年底花不出去的钱中国地震局就要收回了,你做个30万元房屋翻修方面的预算,我把钱汇给你,你再提出来给我,至于活儿怎么干,明年再说吧。”随即,杜甫来跟傅老板讲了具体工程等内容,工程地点是牛栏山地震台。

  杜甫来在北京市地震局分管基建等工作,傅老板自然需要杜甫来的“关照”。他很快让预算员做了一份30余万元的工程预算书交给了杜甫来。不久,杜甫来给了傅老板30万元的支票。傅老板把支票存在自己的个人账户里,并按杜甫来的要求,从他挂靠的建筑公司开了一张30万元的发票交给杜甫来报账。

  但是,这个傅老板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不会白帮杜甫来这个忙,他告诉杜甫来,开发票要交大约3万元的税。杜甫来急于拿到现金,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在随后半年的时间里,傅老板分3次共交给杜甫来27万元。而30万元的“牛栏山地震台维修”工程自然并没有实际发生。

  杜甫来从傅老板那里拿到发票之后,立即把合同、预算书和30万元发票交给计财处长,计财处长就按照杜甫来的要求报账了。

  天衣有缝,杜甫来变成“倒霉蛋”

  按照北京市地震局的财务规定,动用这笔款项,就必须在局务会上讨论。支出这笔款项要有主管局长的签字、工程预算书、工程合同,且均要提供给计财处备案存档。但是,这笔支出并没有在局务会上讨论,只靠杜甫来自己的签字,就顺利报账了。

  报账意味着工程已经完工了,平账了。这30万元的支出既没有上过班子会,此后几年杜甫来也从来没有向班子会汇报过。从2003年起,牛栏山地震台维修工程开始招投标和后来几次实际施工,都是杜甫来负责,但这些项目的几次维修工程也都不是傅老板干的。杜甫来从此再也没提那笔30万元的事情。后来北京市地震局领导班子调整,局长是新来的,更不了解情况,杜甫来干脆什么也不说了。

  杜甫来以为这件事情做得天衣无缝,但他没想到凡是衣服都有缝。2005年11月3日,杜甫来突然得到一个消息,说检察院正在查那笔30万元的去向,杜甫来顿时慌了手脚。

  第二天一大早,杜甫来跑到局长办公室,慌慌张张对局长说:“2001年底,中国地震局下拨一笔维修经费,是准备维修牛栏山地震台的,这笔款我已支付给一家建筑公司了,想请他们来做维修工程。这笔钱一直没有使用,但我一直跟那个公司有联系。这件事是我一个人决策、运作、实施的,没有别人参与,这是我的责任。我以党性保证,钱我没拿。我今天找你是要跟组织说明,希望组织也能替我说说。”

  这位局长是2004年刚刚上任的,他对杜甫来说:“这件事我一点都不知道,昨天听纪检的同志说检察院在调查,到时你就实事求是地把事情讲清楚。另外,你跟局纪检书记讲一下吧。”

  杜甫来随即又来到纪检书记办公室,此时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紧张情绪,前言不搭后语地说:“我犯了一个大错误,有一笔30万元的款付出去了,当时是做牛栏山地震台维修工程用的,但工程一直没有做,这几年我一直与这个施工队联系着。最近想把这笔钱要回来,就给对方打电话,但对方说钱已经给我了,我觉得这事要跟局里说一下。”

  但此时谁也救不了杜甫来了,2005年11月10日,杜甫来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查获归案。2006年11月24日,身着绿色军大衣的杜甫来站在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被告人席上。法庭上,杜甫来为自己的贪污行为作了很多辩解,但这些辩解连杜甫来自己都觉得苍白无力。

  2006年12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杜甫来有期徒刑十一年。杜甫来提起了上诉,2007年1月26日,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驳回杜甫来的上诉,维持原判。

  编后的话

  杜甫来其实代表了一个我们很少关注的群体,这就是“带钱下派”的官员们。

  在干部提拔任用上,上级单位的中层干部通常是被安排到下级单位担任主要领导,在这种任职过程中,上级单位的领导为了表示对属下的关心,常常会给下派官员一些照顾,其中“带钱下派”是一种通常的做法。因为官员们下去任职要开展工作,如果上级单位有拨款的权力,找个名义下拨一点专项资金并指定由下派官员使用,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一般来说,下拨的资金终究是要用在下派官员所在单位,如果这些钱确实为老百姓谋了福利,倒没什么可说的。但在很多情况下,这些“专款”往往是被下派干部“专用”了,甚至有些钱直接装进了下派干部的腰包。

  杜绝这种贪腐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不管谁带来的钱,只有严格按照组织审批程序才能使用。此外,我们要关注的是,下派干部除了带资金、带项目之外,还应该带什么才能造福一方?其实很简单,带一颗公心去上任就足够了。可是,杜甫来这样的官员把公心扔掉了,只带了一颗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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