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英杰表哥:刚开始觉得英杰肯定是完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2:33 新京报

  -庭上争议2 是否适用死缓

  ●公诉人:崔英杰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辩护律师:列举12个死缓案例与崔案进行比对

  ●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起诉书中指控崔英杰的行为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而且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

  崔英杰的辩护律师李劲松在辩护词中称,把“一个杀人犯,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这样的专业用语,换成大众的通俗用语,就是说,“这个杀人犯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是他认为这是有违事实的。为此,李劲松列举了12个案例,包括“贵州崔英杰故意杀人被判死缓案、北大医学院安然故意杀人被判死缓案、武汉铁路局贪官刘志祥雇凶杀人并贪污受贿2600多万元被判死缓案、原辽宁省人大代表富翁老板侯建军驾车杀人被判死缓案、原浙江省兰溪市委书记孔哲杀害《浙江青年报》女记者方筱萍被判死缓案、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贪污受贿1304万元被判死缓案、原黑龙江省委副书记韩桂芝贪污受贿736万元被判死缓案”等。

  李劲松认为,从社会危害性上,崔英杰绝对要低于其列举的被判死缓的几个案例。从人身危险性来说,崔英杰的案子也要低于80余刀扎死同学的安然故意杀人案及原辽宁

人大代表驾车杀人案。

  李劲松同时表示,海淀城管在此案中没有出示执法证件,没有交付扣押清单,强行实施没收的行为也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崔英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判决中仅仅用了一句话来解释判处“死缓”的理由,“考虑到崔英杰犯罪的具体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李劲松认为,这说明法院在一定程度上采纳了其辩护意见。

  -事件回放

  2006年8月11日下午,海淀城管大队海淀分队副分队长李志强在执法检查时,被无照商贩崔英杰刺中颈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李志强成为北京城管成立8年来首位因公殉职的城管执法人员。

  2006年8月12日凌晨,崔英杰在逃亡11小时后被警方在天津控制。

  2006年8月16日,北京市政府追认李志强为革命烈士。

  2006年12月1日,崔英杰被诉至北京市一中院,检方指控其犯有故意杀人罪。与崔英杰一起被诉的,还有张雷等4人,此4人被指控窝藏罪。

  2006年12月12日,李志强被害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开庭。崔英杰当庭向李志强家属表示忏悔,同时否认故意杀人。

  2007年4月10日,崔英杰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对话

  “刚开始觉得英杰肯定是完了”

  崔英杰表哥刘玉杰表示,很感激律师为此案做了大量工作

  本报讯昨日宣判后,崔英杰的表哥刘玉杰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新京报:这个结果对家里人来说能接受吗?意味着什么?

  刘玉杰(以下简称刘):松了一口气吧。刚开始真是一点希望都没有,那是一个城管啊,觉得英杰肯定是完了。

  新京报:什么时候觉得有希望了呢?

  刘:接触到律师以后吧,律师是比较专业的,我们都是农民什么也不懂。真是太感激两位律师了,义务为我们做了那么多工作。

  新京报:能介绍一下崔英杰家的情况吗?

  刘:他家有子女四个,英杰是最小的,他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二姐还是聋哑人,家里生活比较困难,除了英杰去当了兵,其他人都在务农。他大哥结婚都没有请客,这在农村是很丢人的事。可是英杰复员后,因为是农业户口,也没有安置工作。但是他外出打工的钱也算能给家里一点补贴。

  新京报:如果崔英杰上诉的话,家里是什么态度?支持还是反对?

  刘:我们都不懂这些,也说不好。可是他要是不想活了,让他父母怎么活下去?

  新京报:家里知道崔英杰来北京做什么工作吗?

  刘:开始是当保安,但是做了几个月也没给工资。后来他摆摊的事家里就不知道了,可是没想到能出这样的事啊,他从小就非常懂事,本来学习挺好的,因为家里穷,初中毕业就不念了,去工地干体力活。村里人都了解他,这次上百人签名给他求情。

  新京报:初听说这件事时,家里什么反应?

  刘:全家人都蒙了。他爸当时就晕了,他妈一宿宿地哭。没几个月,人就瘦得不成样了,头发全白了。全家人谁也想不到,这种事会发生在他身上。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李欣悦 刘建宏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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