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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茂东委员建议劳动合同法淡化仲裁程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2:01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杨华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茂东建议,劳动者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选择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以此减少劳动者维权成本。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 任茂东委员劳动合同法草案加上一条: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解释说,现行的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但是,仲裁使劳动维权程序复杂、成本加大、时间增长。因此,应该把仲裁前置淡化,即劳动者既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同时提起诉讼,两者是平行关系,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王永炎委员建议劳动合同法增加防治相关职业病的内容。他建议:劳动合同法增加1项“职业危害及防治措施”,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应该和职业病防治法衔接上,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能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乌日图委员在二审的时候就提出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此次审议他继续提这个建议。 他说,2005年常委会组织的劳动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对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都不清楚。 “有人形容说,当前的劳动仲裁前置阻挡了当事人的维权之路,仲裁委员会与法院之间的博弈,让劳动者成为受害者,而用人单位多了一层保护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茂东建议淡化劳动仲裁程序,减少劳动者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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