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渎职目前面临“三难一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14:39 新华网

  司法不公的背后往往存在渎职侵权犯罪

  [主持人]近年来司法不公的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现象也受到媒体和公众批评。请问宋厅长,司法系统里的渎职现象是否存在?

  [宋寒松]司法的不公往往背后存在着渎职侵权犯罪,也有一些其他的职务犯罪。

  司法公正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由于他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处职务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司法机关对司法公正的要求是很严格的,渎职罪中的42个罪名中有17个是涉及司法机关的,这说明我们国家法律对司法机关的公正是非常严格要求的。比如说除了刚才介绍的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以及徇情枉法罪,还包括执行判决的滥用职权罪、致使在押人脱逃罪、非法拘禁罪、暴力取证罪、刑讯逼供罪等等。

  司法人员犯罪是近年渎职查办重点 占1/3左右

  [宋寒松]我们检察机关近几年要加强我们的监督力度,加强查办司法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的问题,这几年查办的案件是比较多的,占的比例也是比较多的,司法人员主要占1/3左右,力度还是可以的。

  这几年司法人员犯罪在逐年下降,说明了司法队伍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下,不断进行着队伍的整顿和管理,这说明司法队伍的素质在逐年的提高。当然司法人员犯罪仍然是我们查办重点。

  减少司法不公的现象最主要的方式就是铲除他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查处犯罪是最大的预防,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当然加强预防、加强教育也是很重要的。

  我们要保障司法工作人员都能够秉公执法,都能够执法为民,目的是要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治建设。用教育的手段、监督的手段、惩治的手段多管齐下,不断的提高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另外,司法机关的制度建设也是相当重要的。我认为有了好的法律制度和好的工作制度才能够保证司法公正。

  量刑轻 缓刑多 反渎职目前面临“三难一大”

  [网友]目前推进反渎职工作有困难吗?高检是否已经有了明确的工作思路来克服这些困难?

  [宋寒松]反渎职侵权犯罪的困难还是比较多的,概括起来叫做“三难一大”: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和阻力大。

  在履行职权过程中胡乱审批,审批的对象是受益者,受益者肯定不会去举报了,这种就不易被发现。另外就是有些部门的领导对渎职侵权犯罪的认识也不正确,他也不去举报,这样的话查证起来也很困难。同时处理也很难,现在包括对一些案件的处理偏轻,或者不让处理,这也是来自于地方保护主义的一种情况。有的是对查处渎职侵权犯罪的认识不正确,给我们的查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法定最高刑有三年、五年、七年的,除了侵犯人权的几个犯罪,将来可以视行为后果的严重程度来改变罪名进行宣判,比如说把人打死的刑讯逼供案件,法院在审判的时候可能会以伤害致死来处理,这样的话量刑就比较高。

  另外,有些是认识问题,对于渎职侵权犯罪处理偏轻,也是处理难的一个表现,有的是不让你进行处理,再有就是要求你免刑或者缓刑。其实本来法律规定的刑期就不高,你再弄一个免刑和缓刑,这样缺乏严肃性,实际上是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一种放纵或者说是一种放任。将来我们检察机关要进行法律监督,如果处理轻的该抗诉的就抗诉,从而改变目前这种惩治不力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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