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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致9人死亡火灾案责任人获刑5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3日21:58 台州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 叶长杉 林 江 林文波)6月1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决了震惊台州的泽国“06·12·3”火灾案,一审以失火罪判处直接责任人项文祥有期徒刑5年。 2004年5月,路桥人项文祥从温岭市泽国镇叶礼平处租赁了位于泽国镇商城大道12-14号的两间楼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由项文祥负责所租房屋的安全包括转租给他人住宿的居住人员的人身安全,并要做好租赁房屋的消防工作。项文祥在承租该楼房后,自己在两间房屋的底楼开设商铺,二楼及以上的房间则转租给散户用于住宿。项文祥在将部分房间转租给散户后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亦未按与叶礼平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做好房屋的消防工作,在发现承租房屋内电气线路存在不安全隐患后,不仅未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还擅自改换不符合额定电流要求的保险丝。2006年12月3日深夜,因电线短路,项文祥租赁房屋二楼西面一个房间发生火灾,此时租赁户都在熟睡,火势迅速蔓延,终于造成9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经技术部门鉴定,项文祥对本次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项文祥作为房屋承租人和转租人,未对房屋实施安全管理,导致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9人死亡,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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