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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两次状告环保总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08:15 法制日报
两告国家环保总局 只为弄清环保部门如何作为 根据1993年编制的《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1996年编制的《温州市瓯海区永强片分区规划》,温州市应该建造三座污水处理厂。按此规划,龙湾区和滨海园区的工业污水将统一送往东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但实际上,温州只建成了一座中心污水处理厂,东片和西片污水处理厂至今没有建成。 “既然工业园区不能给养殖场让路,那就只能靠建设污水处理厂来解决这个问题,而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是城市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袁裕来认为。 接下来,养殖户走出了两步“棋”:一是状告温州市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二是向浙江省环保局投诉,开发区滨海园区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就投入使用系违法行为,要求查处。 第一步“棋”以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告终,理由是养殖户与温州市是否建成污水处理厂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养殖户指望着第二步“棋”能有所突破,但省环保局迟迟未作出处理决定。养殖户便直接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复议申请。 2005年9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由此引发了养殖户一告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其撤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 2006年6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判决撤销了该份决定,判令国家环保总局在60日内重新作出复议。 “这一判决让我们坚信,环境污染问题和我们每个公民都是息息相关的,政府是否履行职责建设污水处理厂也与我们每个民众都有利害关系。”养殖户认为。 2006年11月15日,国家环保总局重新作出复议决定,认为让浙江省环保局处罚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法律依据,这与养殖户的意见相距甚远。 国家环保总局认为,环保部门仅负有对单个企业的环保措施没有落实进行处罚的责任,法律并没有赋予对于开发区进行处罚的权力。 养殖户的意见是,仅仅通过落实单个企业的环保措施无法保护环境,只有从整体上保证开发区环保措施的落实才能实现环境的全面保护。开发区环保措施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应该受到查处,否则环保部门就是不作为。 两者相左的意见引发了养殖户二次状告国家环保总局,也就是律师所说的,6月6日开庭审理的这个案子。 诉讼材料汽车运 千余起行政诉讼让谁尴尬 “官司打到今天,其实公益性味道越来越浓,老百姓更多地是在抗争一个结果,就是让重污染的工业园区给环保让路。”袁裕来认为。 但这毕竟只是养殖户的单方想法。 其实在二次状告国家环保总局的同时,养殖户就已经着手准备提起另外1304个行政诉讼,被告还是龙湾区和开发区的环保局,第三人是养殖户随机抽取的1304家存在污染的企业。起诉的理由是,既然环保部门认为环境保护只能通过对单个企业环保措施来落实,那么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没有建成,环保部门就允许企业投入生产的环评批文是违法的。养殖户要求两个环保局各自撤销自己辖区内企业的环评批文。 5月31日,养殖户将大量的诉讼材料用汽车运至法院,法院将经过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于这一“马拉松”式的行政诉讼,养殖户自己也不知道何处才是终点。 “我们只是想通过诉讼不要再让企业污染我们的养殖场,还温州老百姓一个良好的环境,同时获得我们应得的赔偿。”养殖户这样说。 本报温州6月5日电 记者手记 千余起民告官案的现实意义 采访中记者发现,面对这一“马拉松”式的行政诉讼,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并非无动于衷,而是积极地通过各种渠道解决污染问题。通过这一系列的行政诉讼,当地政府更关注环保问题了。 记者还从有关方面了解到,龙湾区和开发区所在地的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经公开招标,于今年4月中旬进场施工。这一污水处理厂占地16.788公顷,工程总投资将达到2.1亿元。 该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0万吨,一期工程建成后可日处理污水10万吨,主要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出水水质将达国家排污排放二级标准。 当地老百姓希望这个污水处理厂能解决多年来的污染沉疾。 “这就是这一民告官连环诉讼的现实意义。”浙江大学法学院一位行政法学教授说,“行政诉讼的直接效果是迫使每个政府官员脑子里形成三根弦:我有没有这个权力办这件事;法律对这件事有什么规定;这件事依法要走什么程序。” “其实在整个事件中,养殖户一直处于弱势、被动的一方。他们所能凭借的就是对我国法律及司法机关的信任。这也证明了当时养殖户放弃信访途径,选择司法维权乃‘明智’之举,此案必将成为我国民主与法治进程上的一大亮点。”这位教授说。 据了解,截至目前,因为滩涂污染养殖户已经提起了1347个行政诉讼,这一数字今后是否还会扩大还是个未知数。这对于政府、百姓、司法审判机关来讲,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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