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导游伤人案续:伤者医疗费面临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09:53 新华网

  4月1日发生在云南丽江的导游挥刀伤人案一度震惊全国,随着伤员被救治、行凶者被抓获,一切似乎又回到从前的正常轨道上。但事件并没有结束——20名伤者中被砍得最重的15岁安徽男孩郁朕不久前才脱离危险,三次颅骨手术将给他留下严重的后遗症。更要命的是,虽然参投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他,眼下却面临着没钱治伤的困境。郁朕事件再次给旅游业敲响警钟:究竟谁来为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意外买单?

  谁来买单

  15岁的郁朕躺在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外科重症病床上,4月9日从

丽江转院来到这里以来,他已经接受了三次开颅手术。眼下他虽然不再需要呼吸机,但仍然离不开昂贵的辅助康复治疗;让人心惊的是他右侧颅骨被拿掉了大半,大脑几乎处于裸露状态,与外界仅隔着一层薄薄的皮肤,任何轻微碰撞都有可能导致生命危险。医护人员不得不用一只丝袜把他的头部严密包裹起来。

  "每次多看他几眼就觉得钻心的疼。"郁朕的父亲郁化彬说。

  郁化彬是安徽涡阳县交通局一名普通干部,3月底,他带着初三的儿子报名参加安徽天都旅行社赴云南旅游团,没想到4月1日抵达丽江不久就发生了惨剧。当时他和儿子就呆在四方街附近,郁化彬根本没有看清楚儿子是怎么被砍倒的,"只看见血,不停从儿子头上涌出来……"郁化彬短短几天急白了头。郁朕在丽江市人民医院治疗的状况并不乐观,一直没有脱离危险,"从丽江转院到昆明的时候,我的心悬到嗓子眼了,就怕他挺不过去。"

  4月9日,郁朕成功转院,三次手术后病情逐渐好转。但让郁家老小深感无奈的烦心事接踵而至――尽管丽江市政府垫付了7万元医药费,但郁朕的治疗费用陷入了难以为继的窘境,谁都不站出来或者谁都未被明确应该站出来为这起意外伤害事件买单。"医生说必须给他换一个钛金属的颅骨,至少需要10万元!"郁化彬心情沉重地说。

  现在不要说置换颅骨的钱,即使正常的治疗、康复的费用对于郁家来说都是难题。"人道主义"救助是有限的――丽江市政府在事件发生后积极为所有伤员提供救助,但目前已经"无能为力";伤人导游徐敏超所属的吉林雾淞旅行社为郁朕垫付了15000元,但该社负责人胡庆余明确告诉记者,旅行社肯定不会对一起意外刑事案件负责;地接社---昆明大家旅行社也给郁朕送去5000元,他们作为雾淞旅行社的地接社与此案的关系就更小了;组团社--安徽天都旅行社则一直拒绝记者采访,一名工作人员生硬地说:"我们怎么可能对一起刑事案件负责呢?"

  几家相关单位明确表示,郁朕的医疗费用由谁负担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界定。然而,那是郁家最不愿意看到的,很可能因为这个过程漫长而错过郁朕的最佳治疗和康复时机。

  保险之惑

  记者采访了一些业内人士,在他们看来,解决郁朕医疗费用的途径"并不复杂"。

  昆明风光国旅负责人朱伯威认为,通行的办法是,以旅行社和游客参保两个险种--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申请理赔。首先,吉林雾凇旅行社应该对此事件承担一定责任,毕竟徐敏超是该旅行社聘用和派出的导游。雾淞旅行社肯定购买了强制性的旅行社责任险,此险种通常用于旅行社团队在旅游途中发生意外的"善后",具体到这个案例,即使是恶性刑事案件,旅行社也可通过责任险的理陪对此承担部分费用。此外,组织郁朕父子赴云南旅游的安徽天都旅行社至少应该在游客出游前告之游客自愿购买意外伤害险,那么,天都旅行社可与安徽当地的保险公司接洽后,对这起意外伤害的救治先行垫付;即使郁朕父子没有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而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那么旅行社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郁化彬向记者证实,他和儿子赴云南之前已经购买了每人10元的人身意外险。郁朕完全可通过天都旅行社申请理赔。)

  两个险种可为郁朕的治疗提供一定保障,然而事情远比想象中要复杂,这也是困扰旅游业多年的"保险之惑"。

  

平安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一名资深业务员告诉记者,首先从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角度来看,全国统一的最高死亡理赔只有10万元,而平安保险对意外受伤的单笔赔付不过5000元,这对于重伤游客来说肯定是杯水车薪。其次,旅行社责任险的理赔也存在"悖论":旅行社的责任通常有两方面:违约和侵权。一旦出事,保险公司通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总是想方设法帮助旅行社逃脱这两方面的责任;既然旅行社没有或者负有很少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对所谓责任险的理赔也就无从谈起或者少之又少了。"旅行社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不得不参保责任险,但在实际操作中,要得到这样的理赔实在是凤毛麟角。"具体到这起案例,对雾淞旅行社的责任认定的难度系数肯定"超高"。

  云南国际旅行社豆豆假期负责人张碧涛证实,在以往旅行社发生的多起事故理赔中,责任险保费较高,理赔额度也在100倍左右――比如云南国旅每年要花4万元保责任险,全年所有事故理赔全部可获得400万元。但在现实操作中,这样的理赔几乎是"水月镜花",更不用说用于单笔事故的理赔了。"现实是一些中小旅行社极其脆弱、毫无保障,可能被一起事故完全拖垮!"

  呼唤机制

  眼下,除了申请案件的附带民事赔偿之外,郁朕家人甚至不知道能通过什么途径找到保险公司获得应有的理赔。

  郁朕事件绝不是第一起,更不是最后一起。近年来,随着出游人数越来越多,旅游途中发生意外事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旅游事故也总是呈现善后乏力的窘境。的确,中国旅游业还存在游客安全保障方面的"软肋"!

  业内人士介绍,类似事件发生后,大多只能依靠游客自掏腰包和相关部门的"人道主义"救助,要圆满解决高额善后费用,必须通过漫长的司法途径,而要及时解决燃眉之急毕竟还缺少长效机制,各地也缺少一个通行的可操作办法。

  昆明旅行社负责人张康宁认为,旅行社在旅游事故中的经常处于弱势位置,保险很难到位,旅行社抗风险能力并不高;郁朕事件要从保险方面寻求保障将会困难重重,也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捷径"应该还是丽江市政府,毕竟,无论从人道主义还是树立地方旅游品牌来看,"案发地"丽江应该以与国内著名旅游目的地身份相符的勇气挺身而出,为郁朕的医疗费用进行垫付甚至买单,此举也能重树丽江的旅游形象,全面挽回这起事件的负面影响。

  另外,张康宁认为云南大理的"安全救助基金"非常值得各地借鉴――大理旅游集团于2005年推出这项制度,要求大理所有旅行社、景区从游客人头费中提取6元钱,形成恒定的1000万元安全救助基金。大理对外界承诺:凡是通过大理一卡通网络结算进入大理的正规旅游团队,凡是在境内发生的旅游意外事故,无论责任在哪一方,大理都将立即启动安全救助基金为伤者率先进行垫付和治疗。此举大大提高了大理的旅游信誉度,也吸引了更多旅游团队前往大理,有效解决了旅游事故无人买单的窘境。

  大理旅游集团副总徐联彪告诉记者,成立安全救助基金就是为了防范旅游风险,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旅行社摆脱风险。迄今为止,大理已经为旅游事故买单300多万元,最高一笔赔付达80多万元。

  云南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大理模式或基金救助模式应该是旅游业内进行意外救济的有效手段,目前云南的旅游汽车公司大多通过协会建立了类似的安全救助基金,但旅行社之间的安全救助基金还远远没有成形,旅行社同样可以通过行业协会运作,为旅游的意外伤害筑起一道坚固善后保护大堤。

  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也在积极改变策略,希望通过更具操作性的险种争取到更多的旅行社客户。比如目前昆明十多家旅行社就成立营销联合体向各个保险公司招标,所考察的保险公司险种已经有显著变化,有望杜绝旅行社的后顾之忧并真正为旅游过程中的意外买单。

  行业利益的驱动、对安全的渴望、旅游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已经使变革迫在眉睫。

  但现在,15岁的郁朕只能安静地躺在雪白的病床上,陷入漫无头绪的等待和煎熬,他的父母家人不得不为此四处奔波,"医生说,即使恢复得不错,他将来也会落下癫痫之类的后遗症。"郁化彬含着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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