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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通报渎职犯罪案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19:1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记者李薇薇)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16个中央有关部门共同举行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犯罪联席会议,并通报了中国历时一年半的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情况:6600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自己的渎职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 近年来,中国各有关部门创新相互配合与协作的机制和形式,逐步形成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合力,共同“扎紧”了防治“官员”渎职犯罪“篱笆”。 据了解,在2005年7月到2006年底开展的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中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5841件6664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案件4881件5556人;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类犯罪案件333件375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和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627件733人。 “专项工作之所以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密切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得到了各行政管理和执法、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 ——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不断采取进一步配合、协作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在案件管辖相互交叉的问题上,本着有利于专项工作,有利于查办案件的原则,形成了相互配合协作,分工不分家,先立案后移送等有效的协作机制。 ——高检院与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同级检察机关参加。根据文件规定,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派员介入事故调查1383起,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渎职犯罪嫌疑人629人。 ——高检院与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检院与国家审计署联合签发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协作配合的通知》,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审计调查、共同分析审计结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和审计结论报告的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审计部门移送和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组织了初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 ——高检院与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对查办破坏环境保护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配合与分工作了明确规定,完善了案件线索移送制度,重大案件联合调查制度,案件材料查询调阅制度,鉴定结论出具制度,规范了相关程序。 …… “实践表明,一个地方和部门反渎职侵权工作搞得好,不仅可以及时查处和有效地防止渎职侵权犯罪,而且可以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王振川表示,今后将进一步通过加强与各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联系与配合与协作,共同开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对策研究,加强案件移送和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等,共筑反渎职侵权的“钢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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