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无业青年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诈骗被判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1日18:16 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6月11日电(记者苏海萍)年龄23岁、高中学历的无业青年彭志怀冒充高校招生人员,3个月时间诈骗现金13.2万元,近日被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韶山市大坪乡新联村村民彭志怀以帮湘潭市江麓兴安村李某的女儿录取到北京电影学校为诱饵,分两次骗得李某现金2万元。7月,彭又冒充湖南科技大学的招生老师,先后骗得广东省惠州市李某、江西省永修县曹某“录取费”5.6万元。之后,彭志怀又经人介绍认识了江西省德安县的张某,并经张某认识了朱某。彭志怀又自称是湖南科技大学的招生老师,可以帮两人的儿女办理其学校录取手续,并利用假收款收据骗得对方现金共5.6万元。不久,彭志怀的骗局被张、朱二人发觉,他自知罪责难逃,退还了朱某2.8万元。当年8月,彭志怀被湘潭县公安局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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