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诉保监会交强险暴利案当庭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07:2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皓)交强险真的存在400亿元暴利?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律师孙勇诉中国保监会请求对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赔偿限额进行行政复议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原告当庭撤诉让悬念继续。

  开庭仅半小时,双方开始对证据之一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业协会条款费率的批复》(保监产险[2006]638号,以下简称《批复》)进行质证,中国保监会代理律师承认这是中国保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此时原告孙勇突然提出:“我提出撤诉!”法庭经过六七分钟闭庭合议,宣布本案审理终结。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等待,记者在孙勇走出法院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采访。孙勇称,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他深知自己今天的诉讼请求必败无疑:首先交强险政策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其次交强险政策没有给我孙勇本人带来具体伤害;第三这一政策已经出台近一年、超过了行政复议60日的受理时效。他说:“从请求行政复议的角度来说,我的诉讼必败,但我拿到了关键性的证据,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这也是我这次起诉的目的。”

  孙勇所说的“关键性证据”,就是中国保监会提交的证据《批复》,这份正文只有两三页的文件,是各保险公司收取机动车交强险的费率和赔偿限额的统一依据,中国保监会在文中要求转发给各经保监会批准、具有机动车交强险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执行。

  机动车交强险是由国务院去年3月21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于去年7月1日在全国统一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孙勇律师将中国保监会对42种不同车型、用途车辆的交强险年基本保费计算后得到平均保费在1000元以上的判断,并按照投保率80%计算出全国保险公司交强险年收入为800亿元左右,而根据新制定的保险赔偿限额和近年来交通事故伤亡、经济损失数据计算,交强险年赔付不超过177亿元,据此孙勇律师认为交强险存在每年至少400亿元的利润空间,严重背离了国务院条例规定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

  孙勇认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制定,本应由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共同决定,而目前规定费率的《批复》只有中国保监会一家签发,从程序上也违背了国务院条例的规定。

  他认为,交强险费率和条款的制定,其内容和程序都严重违背了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罕见的部级国家机构严重违法行政”,孙勇表示将继续与中国保监会交涉,如果保监会不及时修正违法行为,他将以个人名义提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审议。

  昨晚7时许,本报就交强险政策引发行政诉讼一事,得到了中国保监会的书面回复。

  中国保监会表示:中国保监会《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业协会条款费率的批复》,其内容和程序都严格遵守和执行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RJ214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