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财政局股长玩忽职守致巨额资金被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15:54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6月14日电(记者卜云彤、冀琴伟)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介绍,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企业股兼经济建设股股长杨成崖玩忽职守认可两个伪造的住房小区材料,导致巨额财政资金被骗,最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1999年10月,海南省政府印发《中央财政补助海南省处置积压普通住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昌江县委、县政府确定由昌江县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作为权益企业进行申报。按照《办法》规定,昌江县财政局是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职能部门,杨成崖具体负责审核工作。

  2001年10月至12月期间,昌江县

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分3批向昌江县财政局申报安居文明小区和吉宁小区的相关材料。杨成崖审核后,认为材料已经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海南省财政厅于2002年6月向昌江县财政局确认下达给昌江县财政补助资金为1041万元,用于退付土地出让金。2002年7月,此项补助资金拨入昌江县财政局。

  为确保资金安全,昌江县财政局决定与昌江县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在昌江建行设立共管账户,在共管账户中预留杨成崖印鉴,便于监管。但在办理印鉴预留时,杨成崖没有亲自到银行办理,而是把印鉴交给申报工作人员符坚去办理。共管账户设立不久,昌江县财政局将841万元补助资金转入共管账户中。

  2002年7月29日,符坚按照昌江县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与海南西海岸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把共管账户中的346万元转入海南宏盛永业实业有限公司账户上。几天后,346万元财政补助资金被宏盛永业实业有限公司经理何书典支取并潜逃。

  事后查明,安居文明小区属于昌江县政府开发的福利房,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吉宁小区则是子虚乌有。昌江县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提交的这两个小区项目所有材料都是伪造的。

  杨成崖因玩忽职守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交代了曾两次分别收受3000元和2000元贿赂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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