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组建物权法普法模拟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04: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夫妻共有的住房丈夫偷偷出售,合同是否有效?屋顶花园到底是公共资源还是顶楼住户的私人财产?住宅小区车位归谁所有?……10月1日,《物权法》将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普及《物权法》,让公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川省法官协会、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成都商报社经过近半个月的酝酿和部署,共同组建了“全国首家《物权法》普法模拟法庭”。今日下午3时,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模拟法庭”将开审首案。在“模拟法庭”中,《物权法》将被视为已经正式实施,整个过程将完全依据现实审判程序和真实案例,为公众展现“物权时代”相关案例不同于现在的审判结果。

  今天起,本报特别开通服务热线(028)86613333-0,接受愿意到场旁听的市民代表报名,同时征集您生活中遇到的、适用于《物权法》的相关个案。“模拟法庭”将告诉您《物权法》正式生效后,法律会赋予个案怎样的评价。

  模拟案例

  丈夫偷卖别墅 买主必须退房?

  事业有成的吴权近日从蒲法(均为模拟人物)手中买了一套二手别墅,吴权把别墅重新装修后正准备搬家,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原告不是别人,正是别墅的原主人之一、蒲法的妻子,要求他立即归还别墅……

  蒲法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与妻子结婚后不久,在郊区共同购买了这栋别墅。当时因为两人感情很好,办理相关产权证时,写的是丈夫蒲法一个人的名字。最近一段时间,因为种种原因,蒲法和妻子感情恶化。蒲法背着妻子偷偷卖了这栋别墅……

  为这事,吴权曾咨询过律师。律师称根据《合同法》规定,法院可能判决吴权和蒲法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别墅需要退还……

  《物权法》启动后,会出现什么样的判决结果?敬请关注今日“模拟法庭”。

  模拟庭审

  现实法官出席“模拟法庭”

  和普通的法院审案不同,今日下午庭审是在模拟“《物权法》已正式生效”的背景下进行的。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举国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简称《物权法》)获得高票通过。该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物权法》是调整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准则,同时也是我国制订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是模拟法庭,但主持庭审的审判长、原告、被告代理律师全由熟悉法律的专业人士担任。他们分别来自四川省法官协会、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锦江区人民法院等。据组委会透露,在今日下午的庭审中,审判长、法官、律师等将依据《物权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及法律精神展开辩驳。

  热线征集

  “模拟法庭”免费为您办案

  小区公共绿地被占怎么办?夜晚开车回小区竟找不到停车位怎么办?新买的房子被开发商一房二卖怎么办?私有的房屋被责令拆除怎么办?……这困扰人的方方面面的物权问题,“模拟法庭”愿意免费为您排忧解难。

  从今天开始,“模拟法庭”将免费受理市民有关物权保护的相关案件。“起诉”不用准备材料,也不用交钱,您只需拨打(028)86613333-0,一切手续全部由组委会免费为您轻松办理。届时,组委会还将选择市民普遍关注的案件,公开模拟开庭审理。

  今日下午3时,“《物权法》模拟第一案”将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组委会通过86613333-0征集旁听市民。凡拨打电话的前80位市民,可获邀前往现场旁听、咨询、应聘当“法官”。

  特别提示:锦江区人民法院位于二环路东四段(工农院街99号,锦江区公安分局旁)。进入法庭前需要通过安检,参加旁听及应聘当“法官”的市民请不要携带录音机、照相机等。(本报记者 孙鹏 实习生 朱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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