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古桥被撞管理方索赔38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8:13 法制日报

  本报宁波6月20日讯 记者陈煜儒宁波被撞塌的文物古桥老方桥管理单位、浙江省奉化市江口街道办事处今日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船“浙普16002”轮所有人陈加平及船舶经营人“舟山市普陀船务实业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80万元。

  据该院法官王舜毕介绍,5月23日,“浙普16002”轮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船员对桥梁通航净空高度估计不足,未对船舶进行足够的压载等原因撞上了具有百年历史的文物桥,致使老方桥整体倒塌,并造成桥上三行人落水,其中一人死亡。

  5月25日,应老方桥的管理单位奉化市江口街道办事处的申请,该院法官赴老方桥所在地对肇事船“浙普16002”轮实施扣押,并限制该船经营人“舟山市普陀船务实业有限公司”所属的另外4艘船舶的转让、抵押和光船租赁。

  另据了解,由于桥梁被撞塌而落水致死的鲁某家属已拿到先由江口街道办事处垫付的20万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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