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女子1年集资诈骗逾3亿 被称作小吴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06:00 都市快报

  金华日报记者 李 艳

  本报讯 震惊全国的吴英“财富神话”破灭后,又有人做着发财梦,紧随其后掉进了贪欲的陷阱。

  日前,金华警方经过深入调查,破获了全国罕见的集资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董某有“小吴英”之称,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以做生意、投标、炒股等各种名义集资诈骗,以25%~100%不等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不义之财,据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三亿余元,直接损失四五千万元。

  1.

  3月29日,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家住市区、今年29岁的董某以做生意能赚钱为名,许以高额利润四处借钱。报案的不是别人,正是董某的亲舅舅。自去年11月起,他先后被董某以做生意为名,借去1000多万元。虽经多次催讨,大多数已还清,但仍有100多万元没有归还。民警赶到董某住处,发现董某正被二三十名上门索债的债主团团围住。

  当日,民警即对董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立案侦查。之后,又陆续有群众前来报案。经侦查,婺城公安分局发现董某涉嫌集资诈骗罪,而且数额特别巨大,遂请市公安局提升管辖。

  经过长达近三个月的调查,专案组初步查明,自2006年5月以来,董某谎称自己从事经营煤炭、水泥、建筑工程等业务,向社会公众诱吸了巨额的资金。董某借钱周转时间短,往往不超过一个星期,但回报颇高,10万元钱过手两三天即付以上万元利息。

  2.

  案发前几个月,董某更是近乎疯狂,只要能借到钱,利润翻倍给付。受利益驱使,借钱给董某的人越来越多。为了能搭上“暴富快车”,还有人想方设法与董某攀关系,请客吃饭,只为能将钱借给她。

  受害人中,相当一部分是在生意场摸爬滚打多年的精明业主。为什么没有正当职业、没有收入来源的董某凭三寸不烂之舌就可以让连他们在内的这么多人,对泡沫“财富

神话”趋之若鹜?董某交代说:“这是因为一开始我支付本金利息都很及时,所以他们相信了。”

  3.

  金华警方提醒,要善于识别非法集资,理性对待投资行为。虽然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种类繁多,但其根本点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许诺的“投资回报”越高,兑付的几率就越低,投资风险也越高。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活动是违法犯罪行为,因而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其损失国家不能代偿。

  昨天,金华市看守所,一身囚衣的董某出现在提审室。她个子不高,戴着黑框眼镜,怎么看都无法跟坊间神传的“富姐”联系在一起。而和她关在同一个看守所的吴英,如果知道有人步其后尘,又该怎样向她诉说铁窗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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