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消防局原政委受贿一审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4日14:44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6月24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消防局原政委罗义江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0余万元,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犯受贿罪,一审判处罗义江有期徒刑1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义江在任职期间,分别接受他人送给的现金15万元人民币、10万元和3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两张,以及部分美元、名牌手表、名牌服装等,折合人民币达到50多万元。其中15万元是沈阳市消防局安装某系统时,施工单位送给他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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