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拒载断肢少女续:法院称拒绝登机无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00:15 北京晨报

    本报讯 昨日下午,本报曾报道的“海航拒载断肢少女”案在甘肃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落判,法院以海航行业规范判决拒绝登机无错,驳回了断肢少女小君(化名)的全部请求,但支持了海航出于人道主义给付16万元经济帮助金。目前少女已提起上诉。

  新闻回放

  少女登机遭拒被迫截肢

  去年1月15日,14岁的小君遭遇

车祸右脚离断,需转到兰州军区总医院进行再植手术。小君在酒泉医院主治医生的陪同下登机时遭到
海南航空
公司的拒绝。小君的父亲下跪恳求机场人员,主治医生也证明小君只是腿断了,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机长坚决不同意他们登机。小君只好乘车赶往兰州,到达目的地时距离车祸发生已经18个小时,丧失治疗有效时机,小君的右膝15厘米以下部分被截肢。随后,小君将海航告上法庭,索赔100万余元。

  法院判决

  不符合乘机条件可拒载

  海航认为,依据《海航地面服务手册》,不能在飞机座椅上坐着而必须躺着乘机的病残旅客是担架旅客。而且小君所将乘坐的多尼尔飞机无法承运担架旅客,拒绝登机无错。而接诊小君的酒泉医院医生和国防大学医学部骨外科专家弓水堂教授,都作证表明小君适合登机。

  最终,法院采纳了海航意见,指出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34条规定:病残旅客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根据《海航地面服务手册》,小君属于担架旅客,不符合乘机条件。虽然海航的工作人员在售票时没有要求购票人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不妥,但即使小君持有可以乘机的诊断证明,而在登机时,海航认为她的健康状况不符合乘机条件,仍然可以拒载。针对断肢不能再植,法院认为是因伤情本身严重及断足冰冻时间过长导致的,与海航拒载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新进展

  少女一家提出上诉请求

  据了解,此案于去年6月8日开庭后,法院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小君将100余万元的索赔请求降到了23万元,但海航坚持无错,最终拒绝原告的调解意见。今年6月15日,小君一家因陷入无助,进京向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求助。

  听到判决结果后,少女一家提出上诉请求。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纪丰伟主任表示,中心将会继续为小君提供帮助。目前,法律帮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已于周一到达兰州与海航相关人员协商,希望海航能“大度”一些,在16万元的基础上再提供一些经济上的帮助。

  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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