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韦加银涉黑案主犯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30日06:01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占涛 余乐 陈友才)经过4天公开审理,昨日下午3时,黄冈市中院对韦加银涉黑案当庭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依法一审判处主犯韦加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他27名嫌疑人分别领刑。

  聚众斗殴致一人死亡

  据介绍,2002年至2006年,韦加银先后在蕲春县漕河镇、横车镇,网罗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一个以被告人韦加银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园等为骨干成员,以陈柯等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为争夺势力范围,韦加银多次组织、指挥其团伙成员持砍刀等工具,大肆进行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10余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2005年9月5日晚,因张园的父亲在蕲春漕河镇经营的网吧,遭到另一犯罪团伙彭某一伙人的打砸,当晚韦加银和张园就分别从广东省打电话,让在漕河镇的吕正红和华鑫带人去报复彭某等人。

  9月7日下午2时许,张园等人从广东返回蕲春漕河,指使华鑫组织人员前去报复,并给200元钱华鑫让其去买砍刀。华鑫等人携带砍刀在街上寻找彭某未果。

  晚上6时许,华鑫一伙在某大酒店二楼进餐时,华鑫发现了彭某等人在上一辆“麻木”车,随即带领童高等14人持刀将彭某等人乘坐的“麻木”车围住,并一拥而上对彭某等人一顿猛砍,致使对方一人心肺被刺破身亡,彭某受轻伤。

  斗殴致使值勤交警受伤

  2006年1月11日,韦加银被人砍伤后,手下李胜军等人从广东省赶回武汉看望韦加银。韦加银等人商定要找对方报复。李胜军一伙从武汉返回后,每天晚上组织人员携带砍刀租车到漕河镇寻找对方复仇。

  1月21日,李胜军等人得知对方可能会参加酒宴,当日中午李胜军等20人携带砍刀,乘车至酒楼,众人持刀冲上二楼,岳某及其亲属上前阻拦制止被砍伤,众人未发现报复对象后才离开。

  2006年农历腊月三十晚6时30分左右,韦加银为复仇,指使李胜军等5人,各携带一把砍刀和“狗钻洞”帽子,蒙面冲进徐某家将其砍成轻伤,并将上前阻挡的徐父左手食指砍断。

  2006年2月7日下午,李胜军等十几人在漕河镇七里桥转盘处,与报复对象十余人相遇,李胜军等人纷纷拿起砍刀、钢管与对方进行群殴,两人被打倒在地。值勤的交警王明华上前制止,众人仍肆意砍杀,致使王明华身体多处被伤。

  开赌场非法获利20多万

  该组织成员在韦加银的指挥下,通过多次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来谋取利益。

  2005年4到5月份,韦加银带领该组织成员,多次在广东

东莞市常平镇一酒店包厢内开设赌场。

  2006年1月初,韦加银带领该组织成员多次在蕲春县株林镇一住宅内开设赌场。通过开设赌场,韦加银等人非法敛财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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