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院认定曹文庄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14:29 北京晚报
北京中院认定曹文庄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
资料图片: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上午11时50分记者获悉,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于今天上午被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死缓。此前,曹文庄的上司、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被以同样的罪名判处死刑

  记者了解到,法院在判决中采纳了曹文庄律师的一条辩护意见,即曹文庄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悉,曹文庄的辩护律师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子程,记者就此向高子程求证时,他拒绝接受采访,但表示曹文庄是否上诉,要尊重他本人的意见。

  检方指控曹文庄在任药品注册司司长期间收受钱财200多万元。此外,曹在核发药品批号、药品审批和对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进出口许可的审核过程中,降低标准,造成药品管理混乱,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玩忽职守罪。

曹文庄一审被判死缓

国家药监局药品司原司长曹文庄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日上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曹文庄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详细内容]

被控罪行

  • 2003年12月至2005年9月间,受贿240万余元
  • 玩忽职守致药市泛滥,个别企业生产假药 详细>>

庭审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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