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纪检干部秉公办案被贪官杀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9日09:14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9日电 1994年7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白音淖尔苏木专职纪检委员春香,在调查本苏木兽医站站长包石柱经济问题时,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不怕威胁,被包石柱杀害。9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追授春香同志“全国优秀纪检干部”荣誉称号,并号召广大纪检干部学习春香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恪尽职守的精神。

  1994年6月,群众举报兽医站站长包石柱有贪污嫌疑,春香参加了对其经济问题的调查。调查组用了19天时间,查清了包石柱贪污公款9000余元的事实。包石柱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先是使出各种手段拉拢说情,要请春香吃饭。被严词拒绝后,他便怀恨在心,穷凶极恶地闯到春香家中,对春香下了毒手。

  春香从事纪检工作4年,曾调查本苏木党委书记以权谋私的案件。有人劝她说:“你在苏木是个打苍蝇的官,千万别动老虎啊!”她说:“是李逵就得举起真斧头,要不党委设纪检委员干什么!”

  春香积极查办案件,配合旗纪委调查组取证,查清了苏木党委书记以权谋私的事实。春香在日记中写道:心要正,办事公道,不徇私情;手要洁,廉洁奉公。她是这样写的,也是这样做的。她敢于碰硬,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代表,党的忠诚卫士,她曾多次受到表彰。

  中纪委的决定说,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春香同志忠于党和人民,无私无畏,恪尽职守,勇于献身纪检、监察事业的革命精神,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为进一步维护政治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纪检委也分别宣布,追认春香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革命烈士、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并在科尔沁右翼中旗隆重集会,悼念为维护党纪党风而英勇献身的优秀纪检干部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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