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安男子杀害6名亲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01:4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长春7月11日电(记者 秦洪祥) 7月10日上午,吉林省农安县“2·24杀人案”有了一审结果。被告人董刚因故意杀人罪,被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董刚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今年2月24日16时,农安县警方接到报案:该县合隆镇朱家园子村村民董长青家多人被杀。警方经现场勘查确定,董长青及其妻子、大儿子和两个女儿、外孙女等6人被杀害。警方经过7个多小时的缜密侦查,于当晚23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制造这起罕见命案的凶手,竟是被害人董长青的三儿子董刚。据调查,28岁的董刚没有犯罪前科,十年前初中毕业后,在家不务农活,又不愿外出打工,平日性情懒散。

  亲手杀害6位亲人,残忍程度令人发指。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董刚对亲人如此仇恨?

  “瞧不起,看不上,使得董刚与家人的关系极为紧张。他终日生活在一种极不协调的生活环境中,为日后发案埋下了伏笔。”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向记者分析说。父母恨董刚不务正业,整日骂他“废物”,还多次撵其出门。董刚遭兄弟姐妹的白眼是很寻常的事,甚至连邻居们也说他“没出息”,不愿与他打交道。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案发当天是正月初七,因为董刚“没什么活干”不起床,受到母亲一顿责骂。心情郁闷的董刚喝了一大碗白酒后被父亲“撵着打”,董刚恼羞成怒,随手捡起斧头抡了过去……董刚行凶过程中,几个被害人相继出现,也相继倒在董刚的斧头之下。

  检察官说法:

和谐社会应从和谐家庭抓起

  长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菊亭认为,“2·24杀人案”具有很强的警示性。首先,对不求上进的家庭成员,不该歧视,即使“没有出息”也不该“瞧不起”。对待他们,家人有帮助的义务,而不应一味地嫌弃。其次,家庭和谐不是自然形成的,血缘和姻缘仅是个基础,家庭成员间只有相互关心、帮助、理解才能真正营造出和谐温馨的氛围。第三,家庭的不和谐也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所以和谐社会建设应从和谐家庭抓起。 秦洪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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