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政协原副主席涉嫌滥用职权及受贿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01:4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钱聪) 由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宁波市政协原副主席励奎铭(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7月10日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励奎铭在担任宁波市交通委员会主任、交通局局长期间,涉嫌在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工程项目引进外资和组织实施的相关决策中滥用职权,致使2400多万元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同时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2万余元。

  又讯 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正厅级)受贿案7月10日在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詹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6年期间,赵詹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单独或通过其女友汪某、儿子赵广宇以“咨询费”、“业务费”及“借款”等名义,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60.77万余元、新加坡币1万元和美元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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