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审理首例伪造救济凭证诈骗火车票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15: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林靖)昨天中午12时10分,首例伪造救济凭证诈骗火车票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惠群因多次骗取国家救助贫困人员的资金,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1万元,并退赔36484元,发还海淀救助站。

  赵惠群曾用伪造的北京海淀救助站换票凭证,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售票口骗得北京开往全国各地的硬座火车票118张,价值人民币3.6万余元。救助站相关损失共计48799元,此事还造成全市统一停发此换票凭证。由此,赵惠群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在被告席上,身穿橘色看守服的赵惠群面对检控官和法官多次询问,“斗智斗勇”,反复狡辩。法庭上,检控官出示了证据,以证明赵惠群使用的多张换票凭证系伪造,其笔迹和换票凭证上书写的笔迹一致。但赵惠群仍否认:“不是我写的。”

  法院经合议认为,赵惠群已构成诈骗罪,其行为扰乱了北京市救助受困人员工作的正常秩序,酌情从重处罚。而赵惠群关于指控诈骗数额高于自己实施犯罪数额的辩解意见,与当庭查证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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