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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宋庄镇村民状告艺术家要求拿回房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2:4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健亚)十几年前,北京通州区宋庄镇农民以高于当时市价数倍的价格将宅基地(注: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每一个农户可以分到一块土地,供建房使用,被称为宅基地。)先后卖于200位左右艺术家。没想到,自去年10月以来,已有十二位在宋庄买宅基地房的艺术家被告,卖主称当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昨日,另一位居住在宋庄的艺术家王庆松被诉一案在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宋庄法庭开庭。 买卖宅基地,艺术家成被告 十多年前,艺术家王立则与宋庄农民签订了买卖宅基地合同。去年10月,王立则被卖主告上了法庭,要求认定原来的合同无效。此后,在宋庄的艺术家接二连三被原卖主告上法庭,包括王立则、王庆松在内共有十二位艺术家被告。 7月10日,艺术家夫妇李玉兰和谭小勋的案子,被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李玉兰不服判决,决定于近日上诉。而艺术家王庆松被诉一案也于昨日开庭。 李玉兰告诉记者,2002年7月1日,自己与农民马海涛签订了协议,双方约定以45000元的价格将通州区宋庄镇辛店村有北房5间、西厢房3间及院落出售给李玉兰。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李建是河北省三河市燕郊行官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他表示原、被告之间通过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了买卖协议,均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况,并已履行了多年。不过,自去年10月以来,卖主却纷纷将艺术家告上法庭,“卖主的这种行为是基于宋庄地区文化产业兴旺催生的房价提升。”李玉兰这样认为。 不满争议院落的价格评估 作为原告方的宋庄农民希望确认与艺术家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艺术家将房屋退还给原告,原告按有关部门评估的房屋价款退还给被告。 不过,就房屋价款而言,艺术家表示当年房价比较低,现在涨了,却依然按照当年的房价进行赔偿有失公平。李玉兰表示当年买房花了4.5万元,之后对该房屋进行了整修,新建了三间西厢房,总共的费用已经超过12万,但是最终给出的评估却只有93808元,“我所花的12万还不算那些零星费用,但现在评估价却只有9万多。”李玉兰表示自己不服一审判决,将于最近上诉。 宋庄 1994年,方力钧、刘炜、张惠平、王强、高惠君和岳敏君等人决定在宋庄买房,此后宋庄成为艺术家的一大聚集地。十多年来,宋庄陆续定居了近15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职业艺术家。 据资深美术评论家栗宪庭向记者介绍,最早决定买房的艺术家有方力钧、刘炜、张惠平、王强、高惠君和岳敏君,而且刘炜买了两个院子。“方力钧力劝我参与买房的行列,在他们的商议下,刘炜还把另一个院子送给了我,那个院子当时是5000元,正房五间已经破烂不堪,院子长满荒草,土坯的院墙倒坍了一多半,但却是一水儿的青砖墙、青石的地基和门墩,窗户已经不能使用,老式的花格子却依稀可辨,正是这样的房子击中了我的要害,虽然犹豫,我还是接受了刘炜的厚谊。半年后,圆明园的其他一些艺术家如杨少斌、马子恒、张鉴墙、邵振鹏、刘枫华、张民强、王秋人、姚俊忠也闻讯到小堡买了房子,这是最早转移到宋庄的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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