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武威恶势力团伙主犯获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01:54 兰州晨报

  本报武威讯(记者张永生)记者7月22日从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市一恶势力团伙日前在武威中院受审。以查春堂为首的该团伙8名成员因犯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一审分别领刑。

  故意留手机

  实施敲诈抢劫犯罪

  经查,2006年9月24日至10月1日,罪犯查春堂先后纠集罪犯李平年、张波、潘某、高明、吴某、刘宝林、王某结伙开始在出租车上故意遗留手机,然后以出租车司机不还手机为由,以暴力相胁抢劫作案9起。其中查春堂、潘某参与抢劫作案9起,其中未遂2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5200元;高明参与抢劫作案8起,其中未遂2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4570元;李平年、张波参与抢劫作案7起,其中未遂1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4570元;吴某参与抢劫作案8起,其中未遂2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4570元;刘宝林参与抢劫作案2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2350元;王某参与抢劫作案1起,抢劫财物价值共计630元。

  猥亵女学生

  乱刀砍伤无辜路人

  2004年5月22日晚7时许,罪犯查春堂将武威某中学女学生春春(化名)骗到其租住的针织厂家属楼内,采取暴力和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对春春进行猥亵,后春春的朋友赶到将其解救;2006年3月15日晚7时许,罪犯潘某伙同杨玉龙、崇洁君均另案处理手持砍刀在凉州区再就业市场东北大门口附近将张某、牛某、杨某三人乱刀砍伤。经甘肃省军平司法医学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张某等人所受伤害均为轻伤。

  2006年8月17日上午11时许,罪犯刘宝林在凉州区古城镇五畦村六组农田地里,与同组村民陈某为浇水发生争执,进而相互厮打。刘宝林在陈某的面部用拳头击打,将陈致伤。经法医鉴定,陈某的伤情属轻伤。

  主犯判无期

  成员各领有期徒刑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罪犯查春堂犯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高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罪犯李平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罪犯张波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罪犯潘某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罪犯吴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罪犯刘宝林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罪犯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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