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好又多超市爆炸4人受伤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01:41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好又多超市爆炸4人受伤案开审
刑警把收集到的可疑物品保存起来。萧嘉宁 摄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李惠媛 方丽敏

  声称“有炸弹”,向棠下好又多超市、东晓路万佳商场和墩和路荟萃商场提出巨额勒索未能得逞,韶关男子黄履昌遂携带自制的“土炸弹”在岗顶好又多超市门前休息区引爆,炸伤4人。事后以“继续制造爆炸事件”相威胁向棠下好又多超市勒索1000万元。昨日,黄履昌在天河区法院受审。

  勒索好又多万佳未得逞

  今年36岁的黄履昌是广东韶关人,小学文化,被捕前在棠下的一家制衣厂打工。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9月黄履昌打电话给天河区棠下好又多超市的店员,称“超市内有炸弹”,威胁超市交“保护费”6.8万元。好又多超市立即报警,并排查炸弹,但搜遍超市一无所获。

  第一次勒索没有得手,黄履昌不肯善罢甘休,又分别在2004年10月、2006年9月分别向海珠区东晓路万佳商场和海珠区墩和路荟萃商场勒索20万元和8万元,都未能得逞。

  制造爆炸案炸伤4人

  黄履昌把屡次失败的原因归咎于没有炸过超市,超市就不会给钱。他决定用爆炸的方式扩大影响后再勒索。

  2006年11月28日下午,黄履昌携带自制的“土炸弹”来到岗顶好又多超市,在附近一厕所内引燃炸弹后,将炸弹放在超市门前东面休息区内排右侧第三张餐桌下,便逃离现场到对面的天河电脑城观看情况。10分钟后,随着巨大的“砰”的一声巨响,炸弹炸伤当时在附近休息的4名群众。其中一名受伤女子已有身孕,爆炸事故险些导致她流产。

  4天后,黄履昌打电话到棠下好又多超市,自称是几天前制造岗顶好又多超市爆炸的人,要棠下好又多超市拿出1000万元,否则他将继续制造爆炸事件,并要求店方第二天谈判、交钱。次日,天河区警方在制衣厂将其抓获归案。

  庭审直击

  “打工工资太低,这样来钱快”

  昨日,黄履昌上庭时表情木然,看见旁听席上的亲友,眼睛都没眨一下。他身材矮小,理着平头,让人很难与一个制造爆炸案的狂徒联系起来。

  辩护律师指出黄履昌在公安机关并没有掌握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前几宗勒索未遂事件,属于自首行为。但公诉方反驳称警方当时已经掌握了他前几宗勒索的情况,黄履昌的交代只能算做坦白。

  对于公诉机关的提问,黄基本上是用“是”或者“不是”回答。当被问及为何向多家超市勒索钱物时,他突然在庭上大谈自己的“梦想”:“想用敲诈勒索得来的钱在繁华路段开个服装店之类的商铺,以摆脱工资少的打工生活。”

  黄履昌认为“打工工资太低,这样来钱快”。当辩护律师问其为何工资低时,黄履昌竟然回答:“我脑力不行,反应没有别人快。”

  辩护律师分析黄性格内向、孤僻,行为比较迟钝,走向犯罪也有社会的原因。“他三十多岁还没有谈过恋爱,打工十年却经常因为做事慢而被炒,人生多次的打击以及社会对他的排斥,造成他巨大的压力无法宣泄,以致对社会的认识产生了偏差,最后犯下大错。”

  黄履昌还交代了炮制炸弹的方法。当时他花20多元购买了爆竹、太空杯、温箱和螺丝钉等材料,凭着自己小时候玩过“土炸弹”的记忆,在其打工宿舍制作“土炸弹”。为了加大炸弹的杀伤力,黄履昌还在炸弹制作过程中加入了螺丝钉。

  在最后陈述环节,黄履昌拿出了一份长达两三页手写的“悔过书”,但又向法官说自己“不会说”。最后在法官的要求下才结结巴巴挤出几句:“我感到很后悔……向好又多和在爆炸案中受伤的群众道歉。”

  庭上公诉方还提供了由广州市精神病

医院
司法鉴定
所做的精神病鉴定书,其结论是黄履昌无精神异常,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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