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名副校长收取回扣12万元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08:13 南海网-海南日报

  原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副校长尹德春利用职务之便,在购买教材的过程中收受销售商的回扣款12万余元。7月27日,尹德春被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2月至2002年3月,尹德春在任原海南民族师范学校教务科长、副校长期间,经手为该校向五指山市新华书店购买总额为63万余元教材,之后收受书店回扣共2万多元。

  2000年初,尹德春与海口个体书商冯某认识。之后,尹德春经手向冯某订购教材113万余元,尹利用出差去海口的机会,在入住的宾馆或用餐的酒家,6次收受冯某回扣共11万余元。

  据五指山法院查明:尹德春在收受回扣款期间曾先后将1.5万元分2次交回学校,故其共收取教材回扣款为12万余元。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依法判处尹德春有期徒刑10年,收缴赃款12万余元,并没收其个人财产3万元上缴国库。

  作者: 陈耿 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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