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企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9月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21:2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1日电(记者 黄全权)国家电监会1日正式公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电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后,将有效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规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
据悉,《办法》共5章24条,对包括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含义、适用范围、监管职责、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