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开审游道明涉黑案 被控14项罪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11:26 江南都市报

  本报赣州讯钟斌 宋辉 记者谢鹏鹭报道:7月31日上午,赣州市章贡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游道明涉黑犯罪案,被告人游道明及其他11名被告人均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近年来,被告人游道明组织、领导的涉黑性质组织,依靠游道庆、刘文彪、龚波、钟智勇、刘昌茂、游道云等骨干力量,以及社会“两劳”回籍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等,采取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先后多次进行违法犯罪,共打伤16人,其中轻伤甲级3名,轻伤乙级6名。

  该组织成员涉嫌犯有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性质组织,以及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非法拘禁、销赃、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偷税、行贿等14项罪名。

  为垄断市场,称霸一方,游道明以游道庆等亲属名义,注册成立“赣州嘉道集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嘉道畜禽水产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赣州市三江砂石供应有限公司”等,采取犯罪手段敛取钱财。至案发时,游道明涉黑组织共敛取过亿元资产,主要用于维护其组织运转、成员挥霍、发放工资奖金、摆平事端、拉拢腐蚀公职人员等。

  检察机关认为,游道明系涉黑组织的首要分子,是全部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应按该涉黑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鉴于该案被告人较多,案件经历时间长,案情复杂的现实情况,章贡区法院将对该案延长庭审时间,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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