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盗油作案向海上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5日20:02 民主与法制时报

  污染严重

  如果不是那个粗制滥造的卡子,王玉江团伙盗油案造成的社会后果也许不会像后来那样严重。但是,正是因为那个卡子,王玉江团伙才在其盗油得逞以后不久即暴露出来。

  2005年12月1日,460毫米海底管线被打孔处出现原油外泄。这是一条南北走向的海底管线,少量的油污在海面漂浮。12月3日,潜水员下水探摸后发现了王玉江等人打孔安装在该管线上的卡子,该卡子上的一个阀门有轻微原油漏出。

  在此后的几天时间里,油田方面组织力量对漂浮在海面上的原油进行清除。但是由于一部分原油与冰渣混合在一起,而且距离海岸线较远,根本无法彻底清除。

  12月4日,中石化股份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下称海洋采油厂)对两条海底管线进行了输送介质互换,将460毫米的海底管线改为输送天然气,559毫米的海底管线改为输送原油。

  令海洋采油厂意想不到的是,559毫米的海底管线早已被王玉江犯罪团伙打穿。就在该管线被改为原油输送管线3个月后的2006年3月12日,原油泄露事件大规模暴发。

  这次事件震动了山东省,并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七处副处长董训当时曾愤怒异常地说:“盗油分子已经把犯罪‘业务’发展到海上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次原油大规模泄漏事件,胜利油田还不知道已经有两条海底管线被“油耗子”打穿了。据胜利油田石油管理局法律事务处副处长马清标介绍,当时胜利油田通过卫星监测发现海面大量存在原油污染带,但在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胜利油田方面派出了人数众多的潜水队伍,对559毫米海底管线进行探摸,最终发现了问题所在。

  有关资料显示,至2006年3月14日,在海洋采油厂埕口中心一号平台至海三站的559毫米海底输油管线的海面上,在海三站东北1500-2000m米海域有5-6米的原油带向东延伸。循原油带至漏油中心现场海域,中心现场海水浑浊,呈暗黄色,从海面观察可见少量原油仍不断从水下涌出。

  顺着涌油点向海底探摸,潜水员发现,在东经118°49′ 29.35″、北纬38°09′44.88″的渤海湾西侧的埕口海域,559毫米管线上有一个宽20厘米的卡子,这个卡子上连接着一个47厘米高的阀门组。该卡子与管线结合部存在着一条13厘米宽的缝隙,原油就是从这里源源不断地外泄出来的。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的鉴定显示,该卡子的组件不规范、加工粗糙、胶垫质差,不能承受较高压力,在压力大的情况下导致密封破损,造成原油泄漏。

  打孔盗油使原油泄漏,造成了严重污染。这起海底盗油案中,由于海水灌进海底管线的中间真空层,造成两条海底输油管线、复线承压能力及防腐保温效果无法达到原设计要求,处于报废状态,损失价值共计19817.59万元。海洋采油厂关闭182口井,停输108小时30分,损失原油产量16523.6吨;损失天然气产量1370000方。

  连续两次发生在同一海域的溢油事故严重污染了该海域生态环境,对东营海域造成人工养殖水产品经济损失3442.76万元;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10328.29万元。同时对河北沧州海域、渤海湾中部海域及天津海域也造成了污染。

  任重道远

  近些年来,当地政府加强了对“油耗子”的打击力度。在山东省东营市,今年年初当地政府与胜利油田即联合打掉了102个涉油团伙。

  尽管涉及偷盗原油的犯罪分子有所收敛,但盗油现象依然存在。

  “为什么会叫‘油耗子’?你一追,他就跑;你一走,他又回来了。”马清标说。对普遍存在的盗油、盗气现象,马清标感到很无奈。

  而海底盗油案反映出来的“油耗子”向海上发展的趋势,更是让胜利油田措手不及。

  当地检察系统有关人员分析,“油耗子”向海上发展,是因为在海上作案不容易被发现:输送管线都铺设在海底,“油耗子”打孔盗油时很容易隐蔽,而一旦行迹败露,犯罪分子往往容易通过海上通道快速逃离。这一趋势给油区治安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

  胜利油田石油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回忆,东营市真正意义上的盗油现象,始于上世纪80年代。在过去的近30年中,“油耗子”现象产生、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伴随着石油价格不断攀升而逐渐猖狂的过程。他说,这种现象在全国所有的油区都普遍存在。

  在更为久远的年代,人们盗劫原油很少是为了交易,而是直接拿回家当燃料。东营市出租车师傅张女士告诉本报记者,在她的童年时代,她的父母经常到油井里提油,那时候几乎没人管理油井。父母将原油提回家后当柴烧,“整个屋子被熏得像黑洞”。

  随着油价不断攀升,人们盗劫原油的目的开始变化。尽管石油部门加强了对油区及其设施的管理监控,但人们盗劫原油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张女士说,打孔盗油就是在这种“猫和老鼠”的较量中出现的。为了追逐利润,不仅是本地人,许多外地人也开始出现在“油耗子”的行列中。

  “那些有关系的人,直接开着油罐车去油井里拉,一晚上可以挣上几十万。”一名曾参与过盗劫原油的东营青年时某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时某说,他的一个朋友多年前曾经在一次打孔盗油过程中,被喷射而出的原油烫伤了手掌。

  据当地一位司法工作者介绍,为了追逐利益铤而走险的“油耗子”们,今年以来稍微有所收敛。

  按照民间的理解,这个形势的转变,是因为有了“法律”,打孔盗油要被判刑;而在以前,通常情况下,只要交点罚款就没事了。

  民间所说的“法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1月15日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打孔盗油应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结合《刑法》对该罪量刑的规定,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

  打孔盗劫油气不仅危险重重,造成国家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流失、油气设备的破坏,还容易因为造成污染而产生诸多矛盾。

  在全国首例海底盗油案中,尽管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于近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宣布该案暂告一个段落。但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却刚刚开始。

  马清标向本报记者透露,原油泄漏污染带上的渔业养殖户,已经提起诉讼,要求胜利油田赔偿1亿余元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胜利油田还面临着国家海洋管理部门的巨额索赔。

  由原油泄漏导致污染的类似事件,还发生在东营市区。《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在东营市采访期间了解到,位于该市西城区胜华路的一处近1华里长的下水道里,流满了原油。从今年5月1日起,数名工人即开始从下水道里捞油,到7月29日,下水道里黑压压一片的原油依然没有捞完。

  “是地下管道被‘油耗子’打穿了?还是管道自身出了问题?现在还没有查清楚。”马清标说。(版权声明:任何媒体转载本稿件,须注明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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