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公安局副局长充当保护伞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01: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公安局副局长充当“保护伞”,十多名执法者涉案。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两级检察机关与渎职、受贿者斗智斗勇——

  “我们老板很神通,每次检查,我们都能提前拿到暗访公安民警的照片!”江苏省靖江市金碧辉煌洗浴中心小姐得意地向侦查员吹嘘。针对其中存在的组织卖淫犯罪和有关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两级检察机关斗智斗勇,一举侦破了靖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陆晓林、治安大队原大队长朱卫彬、城南派出所原副所长季荣、民警倪冬平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犯罪串案,同时也查获了洗浴场所业主组织、容留卖淫案。

  近日,相关犯罪分子分别获刑。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会议上,泰州市、靖江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做法被高检院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记者日前采访了相关办案单位。

  “捕风捉影”,检察官“道听途说”获线索

  人们说,道听途说不可信。然而,江苏省泰州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反渎干警不仅“道听途说”,而且“捕风捉影”,多方面捕捉与反渎职侵权工作有关的信息。2006年5月,一次“道听途说”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红杉大酒店洗浴中心有卖淫嫖娼行为,承包人侯清、陈亚萍经常给公安人员送钱寻求保护。”聚会时,朋友无意中透露的信息,让靖江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默默记在了心上。第二天上班,检察官立即向院领导报告了这一信息。泰州市、靖江市两级检察院领导经分析研究,认为这条线索具有极强的可查性,有可能挖出一串充当“保护伞”的渎职犯罪案件。

  要查办“保护伞”,必须以违法犯罪“前案”的成立为前提条件。于是,检察机关决定将查处侯清、陈亚萍组织容留卖淫犯罪作为突破口。很快,一个由泰州市、靖江市两级检察机关组成的办案小组成立。

  为防止过早暴露侦查意图,打草惊蛇,检察官对侯清、陈亚萍展开秘密侦查。但侦查发现,侯清、陈亚萍已没了踪迹,而且陈亚萍还是外地人。检察官们没有气馁,到靖江市的洗浴场所逐家进行秘密排查。一个月后,侦查员终于发现了陈亚萍的踪迹。检察官当即果断出击,分组同时秘密正面接触侯清、陈亚萍。

  人性化办案,为嫌疑人女儿买来奶粉

  被“请”进检察机关后,侯清、陈亚萍表示愿意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但提及组织卖淫,他们均矢口否认。

  侦查没有进展,检察官却碰到两个意外情况:陈亚萍身边带着出生仅八个月尚需哺乳的女儿;侯清患有乙型肝炎,尚在治疗之中。

  对陈亚萍的女儿,检察官买来奶粉、玩具等,并专门安排三名女检察官悉心照顾;对身患肝炎的侯清,检察官专门将他送到

医院做进一步身体检查,配好药带回来。在检察官的政策教育、法律威慑和人
性感
化下,陈亚萍、侯清交代了在承包经营红杉大酒店洗浴中心期间,两人组织按摩女卖淫,以及为使组织卖淫活动得以长期进行而向城南派出所民警倪冬平行贿的犯罪事实。

  陈亚萍还主动交代:自己在靖江市金碧辉煌洗浴中心工作期间,也组织过卖淫,但每次公安机关检查时,老板李松林都能提前得到“内部”的通风报信。组织、容留卖淫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初现端倪。

  从了解的情况看,李松林树大根深、关系复杂,在没有掌握其组织、容留卖淫犯罪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仓促对李松林“动手”,势必会带来方方面面的办案阻力,造成被动局面。经研究,泰州市、靖江市两级检察机关制定了“抓小存大、步步为营”的办案方针。

  2006年7月18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对倪冬平立案侦查。归案后,倪冬平交代了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和索要侯清、陈亚萍贿赂1万余元,在公安机关对洗浴场所进行检查之前事先通风报信的犯罪事实。同时,倪冬平也交代了金碧辉煌洗浴中心存在严重的组织卖淫犯罪的情况。

  乔装侦查,检察官深入“虎穴”查“内鬼”

  首战告捷,检察官随即将侦查目标锁定金碧辉煌洗浴中心。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一番乔装,侦查人员进入金碧辉煌洗浴中心。这里“红火”的生意让侦查人员吃惊:数十名卖淫女在“亮相”;领班登号排班,安排卖淫女“服务”,吧台统一收取嫖资;数十名保安虎视眈眈,来回巡视。侦查人员还发现浴场有监控设备和地下通道。

  “有公安内线,找小姐绝对安全”,领班明目张胆地向侦查人员“推销”。为打消侦查人员的“顾虑”,卖淫小姐透露,“每次检查前,我们都能得到老板的通知,暗访的民警照片我们都能拿到。”李松林组织、容留卖淫犯罪以及背后存在更大的“保护伞”已是不争的事实!通过三入“虎穴”,检察官完全掌握了金碧辉煌洗浴中心的情况。侦查的结果让检察官在深知办案难度的同时,也坚定了铲除“毒瘤”并深挖其背后的渎职犯罪,还靖江一方净土的决心。

  根据规定,经上级检察机关批准,检察机关可以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与“前案”并案侦查。据此,经报请江苏省检察院批准,泰州市检察院决定先对李松林及领班等人涉嫌组织卖淫犯罪立案侦查,在掌握、固定好“前案”证据的基础上,一举侦破全案。如何抓捕李松林及有关涉案人员、抓捕能否成功、如何保护参加抓捕人员的人身安全,都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现实问题,对这场战役的风险必须予以充分的估计。

  为了确保行动的保密,检察机关不能请求任何外援,而且要将参加人员尽可能减少。行动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每一个环节的失败都会导致前功尽弃,而且会极大地影响检察机关的声誉。“擒贼擒王”,必须先抓捕李松林。据此,检察机关制订了秘密抓捕李松林等人、同时固定证据的周密行动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先定位李松林的行踪然后智取。同年7月29日,侦查人员继续以浴客身份进入金碧辉煌浴场,与一搓背工扯上“老乡”关系后,故意引出老板李松林与公安关系很铁的话题,然后适时提出要请李松林找公安人员疏通某起案件。搓背工欣然答应,到李松林办公室后很快便来回话:李松林答应帮忙,并约好第二天晚上见面。

  随即侦查人员通过电话与李松林敲定了见面时间,但李松林不同意在外面谈事,检察机关秘密抓捕行动遇阻。

  精心抓捕,公安局副局长露出“马脚”

  秘密抓捕不行,就现场抓捕。检察机关随即制订了严密的现场抓捕方案。随后,办案组秘密从泰州市检察院、靖江市检察院和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等单位抽调了30余名检察官、法警,分为7个行动小组参加抓捕行动。泰州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靖江市检察院检察长亲临一线指挥。

  2006年7月30日晚,抓捕行动开始。侦查人员继续通过搓背工“老乡”与领班联系。只听一声令下,行动小组果断出击,一举抓获了包括老板李松林、领班卢宝明、卖淫小姐在内的涉案人员,扣押了为卖淫女登号排班的记载表及部分卖淫赃款。

  当夜,被当场抓获的4名卖淫女均交代,卖淫活动是由老板李松林和领班卢宝明等人组织。事实面前,卢宝明交代了自己参与李松林组织的按摩小姐卖淫的犯罪事实,同时交代,李松林与靖江市公安局副局长陆晓林、治安大队队长朱卫彬等人关系特殊,公安干警为李松林提供暗访民警照片。卢宝明还详细交代了洗浴中心管理人员的分工、自己的工作内容等情况。从卢宝明口中,侦查人员还“套”出两名“老”嫖客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至此,李松林、卢宝明组织卖淫犯罪的证据锁链基本形成。

  运用已经掌握的证据,检察机关向李松林摊牌。证据面前,李松林不得不交代了组织卖淫的犯罪事实,同时也交代了多次向公安干警送红包“搞好关系”以寻求“保护”,陆晓林、朱卫彬、城南派出所副所长季荣、民警倪冬平以及其他公安干警投桃报李,对其犯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在公安机关检查前通风报信、提供暗访民警照片的事实。

  全案告破,“保护伞”落入法网

  根据初步侦查结果,涉案公安干警多达10人以上。“惩办少数、挽救教育多数”,经研究,检察机关决定对不构成犯罪的涉案民警移交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检察机关查处该案得到了泰州市委领导的支持,靖江市委领导也明确指示靖江市公安局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案。

  2006年8月9日,检察机关对陆晓林、朱卫彬、季荣3人同时立案侦查,并监视居住。

  经侦查,陆晓林、朱卫彬分别在分管和负责治安工作期间,明知金碧辉煌洗浴中心业主李松林等人进行组织卖淫犯罪活动,在公安机关对洗浴场所进行检查之前打电话为其通风报信,陆晓林先后收受李松林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贿赂计人民币8万余元,朱卫彬先后收受李松林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贿赂计人民币16万余元。

  然而,此时季荣却以绝食、自杀等行为对抗检察机关侦查。对此,检察官不急不躁,对季荣进行耐心的法律、政策教育,同时在生活上给予关怀。最终,季荣彻底供认了在公安机关对洗浴场所检查之前打电话为李松林通风报信,收受李松林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贿赂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至此,靖江市公安局4名干警充当组织、容留卖淫犯罪“保护伞”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犯罪串案及洗浴场所业主李松林、卢宝明、陈亚萍、侯清4人组织、容留卖淫案全面告破。2007年1月至3月,法院一审分别判处陆晓林、朱卫彬、季荣有期徒刑五年、六年、三年。三人上诉后,陆晓林被改判为三年,朱卫彬、季荣被维持原判。倪冬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未上诉。涉案的其他公安干警也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目前,陈亚萍、侯清、李松林、卢宝明等涉嫌组织、容留卖淫案仍在审理中。(王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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