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透露赵新先滥用职权案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08:2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8日讯 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近日对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原三九企业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赵新先等四人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新先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判处陈达成、荣龙章、张欣戎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向本报透露了该案真实案情,澄清了此前外界对赵新先问题的各种猜测。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初,香港昌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了由香港昌腾公司实际控股100%的深圳海景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在龙岗区坪山镇马峦村7.64平方公里建设高尔夫球场及配套设施项目。1999年10月,昌腾公司董事长林清渠(另案处理)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时任三九企业集团下属香港三九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被告人陈达成,陈获知林拥有梅沙高尔夫球场项目后,向当时的三九企业集团总经理赵新先汇报,赵新先指示陈代表三九企业集团与林洽谈收购此项目。此后,赵、陈多次与林清渠洽谈收购事宜,并达成收购意向。

  2000年2月在收购项目未经正式评估,未经三九企业集团党委研究,也未按规定上报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赵新先擅自代表公司与林清渠在香港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由三九企业集团下属香港三九实业公司向林清渠收购其持有的香港昌腾公司80%股权并拥有海景高尔夫公司80%股权,收购价格为港币4.7亿元,分两期支付。事后赵新先等人伪造了《香港三九实业有限公司在其注册地址召开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时任香港三九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的赵新先、被告人荣龙章和时任三九药业公司财务部长、总会计师的被告人张欣戎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虚构董事会议讨论通过上述收购事宜。

  因香港三九实业有限公司并无支付能力,赵新先指示陈达成、荣龙章、张欣戎三人组织对收购款项的筹措与支付。提出以申请银行贷款和股东分红的形式支付4.7亿元收购款项,并报赵新先批准。随后,三九药业公司在深圳中信银行通过质押人民币2.3亿存款,在中信嘉华银行取得港元2亿贷款,作为收购股权的首期款项直接支付给了林清渠。上述贷款到期后,三九药业公司以质押的存款抵偿香港三九汽车有限公司的贷款债务。

  同年5月29日,赵新先还指示陈达成、张欣戎、荣龙章等人采取虚增分红数额的手段,并伪造《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1999年滚存利润分配的决议》,由赵新先、张欣戎、荣龙章等人签名确认,虚构以分红名义向香港三九公司支付2.926亿元人民币。并据此向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及相关银行骗购外汇共计3530万美元汇至香港广安银行。同年6月,香港三九公司将该款开出2.7亿港元汇票,由张欣戎交付给林清渠作为收购股权的二期款项。上述收购完成后,三九企业集团将“深圳海景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改名为“三九大龙健康城有限公司”,由于收购前后均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收购前所取得的政府审批文件均属计划、规划性质,尚不具备开发、经营的条件,此项目至今仍处于停滞状态。三九企业集团2004年清产核资时,已对该笔用于收购香港昌腾投资公司80%股权的4.7亿港元全额报国资委批准作为损失核销。

  法院审理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被告人在归案后对犯罪事实均能如实供述,主观恶性小,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四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该案现已发生法律效力。(高粤)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